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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收购合肥维信诺40.91%股权 — 草案摘要与分析

文件信息

  • 股票代码:002387.SZ(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 上市公司: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类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草案标题: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草案版本:修订稿
  •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交易背景

政策背景方面,OLED产业属于新型显示行业,涉及半导体、微电子、光电子等多个领域,系国家核心竞争力和锻长板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OLED产业发展:2018年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提出重点发展低温多晶硅、氧化物、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等新一代显示量产技术;2020年国家发改委提出加快新型显示器件核心技术攻关;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推动新型显示等技术创新和应用。上述政策为本次交易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产业背景方面,AMOLED具有轻薄、可柔性、广视角、响应速度快、色彩柔和、节能等特点,已成为显示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AMOLED相关产品已被产业化应用于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等应用领域,在笔记本电脑、VR/AR设备、车载等领域渗透率呈提升趋势。根据CINNO Research数据,2024年全球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8.8亿片,同比增长27.0%,其中中国大陆厂商出货份额占比49.2%,同比增加6.0个百分点,国产替代趋势明显。

交易目的方面,本次交易旨在加快扩大上市公司产能,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市场份额和运营效率;丰富技术储备和产品布局,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注入优质资产,增进股东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维信诺将新增一条第6代全柔AMOLED产线,规划产能3万片/月,上市公司将持有合肥维信诺59.09%股权。


二、交易结构

交易形式: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收购比例:上市公司拟向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合肥维信诺40.91%股权。交易完成后,维信诺将持有合肥维信诺59.09%股权。

交易价格:根据安徽中联国信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合肥维信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490,631.36万元,经各方协商,标的资产(40.91%股权)交易对价为609,757.2344万元。

支付方式:本次交易采用股份+现金方式支付。其中,股份对价445,851.4350万元(发行812,115,546股,发行价格5.49元/股),现金对价163,905.7994万元。三个交易对方的股份对价均为148,617.1450万元,现金对价因转让份额不同而有差异:兴融公司154,215.3070万元,合屏公司和芯屏基金各4,845.2462万元。

资金来源: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905.8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本次重组后总股本的5%,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4年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比例为107.76%,营业收入占131.74%,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占279.72%,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及差异化定价

本次交易对方为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

各交易对方隐含100%估值计算

本次交易中,三个交易对方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不同,但均基于同一评估结果定价。根据交易对价和转让比例计算各交易对方的隐含100%估值:

交易对方 转让实缴出资额(亿元) 转让比例(实缴口径) 交易对价(万元) 隐含100%估值(万元)
合屏公司 15.00 10.30%(15亿/145.7亿) 153,462.3912 1,490,631.36
芯屏基金 15.00 10.30% 153,462.3912 1,490,631.36
兴融公司 29.60(实缴)+30.40(未实缴) 20.32%(29.60亿/145.7亿) 302,832.4520 1,490,631.36

差异化定价分析

  • 估值差异:否。三个交易对方均基于同一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的评估结果(1,490,631.36万元)定价,标的公司100%股权隐含估值无差异。交易作价差异系转让股权比例不同所致。

  • 支付方式差异:是。兴融公司因自身资金安排和退出诉求,现金对价比例较高(现金154,215.3070万元,股份148,617.1450万元);合屏公司和芯屏基金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以股份对价为主要支付手段(现金各4,845.2462万元,股份各148,617.1450万元)。

  • 支付时间差异:否。现金对价均约定在配套融资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或在不满足条件时于证监会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安排无差异。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产品体系: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中小尺寸AMOLED显示器件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AMOLED显示器件,包括AMOLED显示器件和前端制程的AMOLED显示屏体及材料,并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提供生产服务。产品定位于高端及旗舰智能手机市场,具备折叠、卷曲、屏下摄像、高刷新率、Hybrid-TFT方案等高端产品技术。

核心技术:标的公司已形成柔性折叠技术、On-cell柔性触控技术、Hybrid-TFT技术、窄边框技术、AA区开孔技术、HLEMS高性能光取出技术、高刷新技术、无偏光片工艺技术、叠层OLED技术、柔性卷曲技术、智能图像像素化技术等11项核心技术。其中多项技术为行业首发,引领国内产业技术发展。

客户结构: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向荣耀等品牌客户实现量产出货,2024年度向前五大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为92.48%,客户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已成功导入OPPO、vivo、摩托罗拉等品牌客户,同步积极接洽海外大客户。

资质和行业地位:标的公司已通过ISO 9001、ISO 14001、ISO 45001等多项国际管理体系认证,获评省级智能工厂、省级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CINNO Research数据,维信诺2024年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三、国内第二。

行业市场规模:根据Omdia数据,2022年全球AMOLED显示面板销售额为420亿美元,预计2028年可达到510亿美元,2020年到2028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6%。2024年全球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8.8亿片,同比增长27.0%。

竞争格局:全球OLED面板行业以三星、LGD为代表的韩国企业仍占主导地位。三星显示2024年市场份额由上年同期的49.9%降至43.2%,中国大陆厂商出货份额占比49.2%,同比增加6.0个百分点,国产替代进程加速。维信诺出货量位居全球第三、国内第二。

未来前景:随着AMOLED渗透率持续提升,柔性AMOLED在智能手机中的占比已超过77.8%,并向中尺寸(平板、笔电、车载)领域拓展,市场前景广阔。


五、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利润表

项目 2023年 2024年
营业收入(万元) 490,357.61 1,044,497.22
营业成本(万元) 497,957.17 828,186.35
净利润(万元) -24,963.45 73,217.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105,000.73 68,162.50

增速分析: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3.01%,主要系产能持续释放、销量同比提升91.56%,同时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上升2.13%;净利润由亏转盈,同比增长393.30%,主要系规模效应体现、单位成本同比下降13.58%,以及确认技术许可收入77,738.82万元。营收增速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速(2024年全球AMOLED面板出货量同比增长27%),反映了标的公司处于产能爬坡期的高速增长阶段,与行业整体景气度回升趋势一致。

分产品收入及毛利率

项目 2023年收入(万元) 2024年收入(万元) 2023年毛利率 2024年毛利率
AMOLED显示器件 471,640.99 932,179.71 -4.27% 12.59%
AMOLED显示屏体及材料 6,339.33 10,559.70 60.23% 67.05%
其他业务 12,377.28 101,757.81 70.35% 90.30%

增速分析:AMOLED显示器件收入同比增长97.65%,是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占比从96.18%略降至89.25%。毛利率由-4.27%大幅提升至12.59%,系产能释放后单位固定成本摊薄、材料成本下降所致。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722.06%,主要系2024年新增技术许可收入77,738.82万元,毛利率提升至90.30%。

资产负债表

(注:草案未单独披露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的完整比较期数据)

项目 2023年 2024年
流动资产(万元) 806,658.44 800,810.00
非流动资产(万元) 3,127,201.53 3,303,371.86
资产总计(万元) 3,933,859.97 4,104,181.87
流动负债(万元) 912,448.16 1,115,583.06
非流动负债(万元) 1,542,364.77 1,436,334.7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79,047.04 1,552,264.11

增速分析:资产总额同比增长4.33%,增幅较小。结构变化显著:固定资产从250,744.73万元大幅增至2,604,431.09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2,376,829.13万元),在建工程相应从2,587,547.62万元降至370,137.84万元。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95%,增幅与资产增长基本匹配。资产负债率从62.40%略降至62.18%,基本稳定。

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23年 202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96,234.56 54,000.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18,368.09 -103,636.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46,559.28 69,546.08

增速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由负转正,增长156.11%,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和经营业绩改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有所减少(同比下降52.54%),系产线建设逐步完工、资本性支出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下降71.79%,系偿还债务所致。整体来看,标的公司现金流状况在2024年显著改善,经营造血能力初步显现。


六、资产评估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 - 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490,631.36万元,增值率2.03%。 - 收益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484,706.21万元,增值率1.63%。 - 资产基础法较收益法高出5,925.15万元,差异率0.40%。

最终评估方法选取理由: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能够较好地反映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合肥维信诺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成本、费用等无充足的历史数据可供参考,收益预测数据建立在诸多假设基础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WACC(收益法):折现率为8.78%。其中,无风险报酬率Rf=2.29%(10年期国债收益率),市场期望报酬率Rm=9.17%,β系数为1.3478,特性风险系数ε=3.5%。

收入预测明细

项目 2024年4-12月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75,833.36 1,606,173.15 1,627,769.38 1,589,967.71 1,542,681.01
增长率 - 64.60% 1.34% -2.32% -2.97%

敏感性分析:特定风险系数变动±1%时,评估值变动幅度为-8.46%至9.34%。折现率变动±5%时,评估值变动幅度为-7.77%至8.50%。


七、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了业绩承诺方案:

承诺业绩: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度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234,692.53万元(其中2025年1,606,523.15万元、2026年1,628,169.38万元)。

补偿公式:若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各交易对方现金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营业收入未实现比例×业绩承诺期预测净利润合计数(242,527.06万元)×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其中,营业收入未实现比例=(承诺营业收入-实际完成营业收入)/承诺营业收入。

补偿上限:应补偿总金额不超过交易对方各自获得的现金及股份交易对价扣除交易税费等必要费用后的净额。

减值补偿: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之和,交易对方需另行现金补偿。

质押保障:交易对方承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及2028年12月31日前不得转让。

奖励机制:由于本次业绩承诺与净利润不再挂钩,取消超额业绩奖励条款。

承诺营业收入权益口径 / 交易金额 覆盖比例: - 承诺营业收入总额 = 1,606,523.15 + 1,628,169.38 = 3,234,692.53万元 - 本次购买权益比例 = 609,757.2344 ÷ 1,490,631.36 = 40.91% - 承诺营业收入权益口径金额 = 3,234,692.53 ×(609,757.2344 ÷ 1,490,631.36)= 1,323,182.39万元 - 覆盖比例 = 1,323,182.39 ÷ 609,757.2344 × 100% = 217.00%

点评:本次业绩承诺系以营业收入而非净利润为考核指标,按本次购买40.91%股权的权益口径折算后,承诺营业收入覆盖交易金额约217.00%。该比例分子为营业收入(非净利润),与传统以净利润为基准的覆盖比例不可直接比较。结合预测净利润合计数242,527.06万元计算,按权益口径折算的隐含净利润覆盖率约为16.27%(242,527.06×609,757.2344/1,490,631.36/609,757.23),业绩承诺方的盈利补偿保障力度有限;同时考虑到标的公司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10.5亿元,未来盈利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


八、转让协议重要条款

分期支付安排: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由配套融资解决。若配套融资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且足够支付,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若募集资金不足,剩余部分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一次性支付;若未能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同样在届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若配套融资未获通过,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先决条件:协议生效需满足:(1)双方依法签署协议;(2)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5)交易对方履行必要的批准或备案程序。

A组/B组不同安排:本次交易不存在A组/B组分类安排。三个交易对方支付方式和价格基于各自商业诉求差异化设置:兴融公司拟全部退出,现金对价占比较高;合屏公司和芯屏基金继续持有部分股权,以股份对价为主。


九、并购前后上市公司财务对比

备考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项目 2023年交易前 2023年交易后 2024年交易前 2024年交易后
总资产(万元) 3,909,358.60 7,257,644.13 3,808,528.61 7,278,097.30
营业收入(万元) 592,573.32 1,027,471.80 792,866.19 1,730,049.59
归母净利润(万元) -372,611.78 -385,852.34 -250,533.53 -228,678.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71 -1.77 -1.81 -1.04
资产负债率 72.33% 70.13% 79.67% 73.68%

商誉金额:本次交易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不产生商誉。


十、风险因素

(一)交易相关风险

  1. 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内幕交易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
  2.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风险(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3. 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4. 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尽管备考数据显示未摊薄)
  5. 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
  6. 收购整合的风险(经营管理难度增加)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1. 产能利用率提升不及预期、转固后折旧金额增加的风险(2024年11月转固,年新增折旧约20.98亿元)
  2. 2023年度经营亏损、政府补助占经营业绩比重较高的风险
  3. 下游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波动变化风险(消费电子行业周期性强)
  4. 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的风险(三星、京东方等竞争对手积极扩产)
  5. 新技术迭代风险(Micro LED等新技术可能出现)
  6. 对广州国显外协服务的依赖风险(2024年占外协采购金额86.54%)

(三)其他风险

  1. 股市波动风险
  2. 不可抗力风险

十一、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方面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十二、协同效应描述

产能协同:标的公司规划产能3万片/月,收购后可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产能至原来的3倍(上市公司现有昆山G5.5产线1.5万片/月+固安G6全柔产线1.5万片/月),发挥规模优势,降低单位成本。

技术协同:标的公司具备Hybrid-TFT、无偏光片工艺技术、叠层OLED技术等先进技术,与上市公司现有产线形成互补,可适应更高端的终端应用场景。

产品协同:标的公司产品定位高端及旗舰智能手机市场(折叠屏、大尺寸、Hybrid-TFT产品),与上市公司现有的中高端产品形成差异化互补,有助于实现主流产品全品类覆盖。

客户协同:上市公司已积累荣耀、小米、OPPO等品牌客户资源,收购后可进一步整合营销渠道,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采购协同:上市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具有规模优势,标的公司可借助集采平台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供应链安全性。

研发协同:整合双方研发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强化集团化的统一技术开发和管理平台,提高研发效率。


十三、分析师点评

以下为个人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

1. 战略卡位意义显著,但短期盈利承压

本次收购是维信诺在AMOLED赛道的关键战略布局。标的公司第6代全柔AMOLED产线是国内领先的中小尺寸显示产线,规划产能3万片/月,收购后可快速扩大上市公司产能规模,有助于在国产替代加速的时间窗口抢占市场份额。然而,标的公司2024年11月刚完成转固,年新增折旧约20.98亿元,尽管2024年实现盈利(净利润7.32亿元),其中有7.77亿元来自一次性技术许可收入,扣非净利润仅6,816万元,可持续盈利能力有待验证。在终端消费电子需求波动的背景下,短期内可能出现业绩压力。

2. 关联交易依赖度需关注

标的公司营收高度依赖维信诺体系,2024年向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比86.62%;同时模组加工服务主要依赖广州国显(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外协采购占比86.54%。交易完成后虽然内部交易将抵消,但对广州国显的关联采购占比仍较高。这种产业链上的深度绑定增加了经营协调的复杂性,若合作出现波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

3. 业绩承诺结构独特,保护力度一般

本次业绩承诺改为以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2025-2026年合计不低于323.47亿元),不再与净利润挂钩,并取消了超额业绩奖励。这种安排在A股并购重组中较为罕见。营收承诺虽可避免标的公司为完成利润承诺而压缩必要的研发和市场投入,但无法直接保障盈利质量。考虑到标的公司2024年营收104.45亿元,2025-2026年需年均营收161.7亿元(增长约55%),在行业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下行压力下,达成难度不容低估。

4. 无实际控制人结构下的治理稳定性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将各持有12.26%股份,与现有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接近。尽管交易对方已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但分散的股权结构可能影响重大决策效率。在显示面板行业需要持续大额资本投入的背景下,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值得长期关注。

核心跟踪指标: - 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及良率爬坡进度(2024年分别为75.11%和约90%) - AMOLED面板价格走势及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均价变化 - 标的公司扣非净利润(剔除技术许可等一次性收入后)的可持续性 - 广州国显外协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及模组加工费用变动 - 标的公司新客户拓展进展(OPPO、vivo、摩托罗拉等客户收入占比变化)

一句话总结: 战略收购扩产卡位显示赛道,短期折旧和盈利压力并存,长期需验证协同效应和持续盈利能力。


结构化事实卡片

字段 受控取值 原文依据
支付方式 现金+股份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重组方案”之“(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其中股份对价445,851.4350万元,现金对价163,905.7994万元
差异化定价-估值差异 三个交易对方均基于同一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1,490,631.36万元)协商定价,隐含100%股权估值相同
差异化定价-支付方式差异 第二章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12、向各交易对方收购标的资产股权比例、发行股份数量的确定过程和依据”:兴融公司拟全部退出,现金对价占比较高;合屏公司和芯屏基金继续持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股份对价为主
差异化定价-支付时间差异 第七章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六)交割及相关事项”:各交易对方现金对价支付时间安排一致
分期支付期数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为一次性支付,无分期支付安排
是否业绩承诺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重组方案”之“(一)重组方案概况”: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为“是”
承诺净利润覆盖比例 16.27% 预测净利润合计数242,527.06万元×(交易金额609,757.2344万元÷100%股权评估值1,490,631.36万元)÷交易金额609,757.2344万元×100%=16.27%(业绩承诺以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净利润覆盖比例为权益口径折算)
业绩承诺期限 2年 2025年度、2026年度
主要股东锁定期 约48个月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交易对方取得股份在2028年12月31日前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预计2025年)起算约48个月
收购比例 40.91%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重组方案”之“(一)重组方案概况”:拟购买其所持有的合肥维信诺40.91%股权
最终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第五章之“一、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评估基本情况”之“3、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最终评估结果比较及最终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增值率 2.03% 第五章之“一、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评估基本情况”之“2、评估结果”:净资产评估价值1,490,631.36万元,增值率2.03%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第一章之“三、本次交易的性质”之“(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未发生控制权变更
是否关联交易 第一章之“三、本次交易的性质”之“(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跨行业收购 第一章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同属显示器件制造行业
收购方行业 计算机设备 已知信息指定
标的行业 显示器件制造 已知信息指定
阅读说明

本站为静态存档,内容由公开披露文件整理与模型辅助生成,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草案与问询函原文请以链接指向的巨潮资讯网公告为准。生成时间 2026-09-02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