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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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300691)收购长益光电92.62%股权 — 草案摘要与分析

文件信息

  • 股票代码:30069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上市公司: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公司: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类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草案标题: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草案版本:草案修订稿
  • 签署日期:2026年3月
  • 独立财务顾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机构:同致诚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交易背景

本次交易背景有三重驱动力。其一,安防镜头需求持续增长。根据TSR数据,2025年至2028年专业安防镜头年销售量将保持6%-7%增长率,消费类泛安防镜头增长率约10%,智能家居及AIoT技术深度赋能推动行业渗透率提升。上市公司以专业安防变焦镜头见长,标的公司聚焦消费类泛安防定焦镜头,二者产品矩阵互补。

其二,全球手机镜头销量保持平稳,头部厂商份额集中。2024年舜宇光学、大立光、瑞声科技合计占手机镜头市场65%份额,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对供应商成本控制提出更高要求。标的公司深耕手机镜头十余年,在成本管控、供应链整合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其三,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高质量。202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意见》,明确支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本次交易旨在巩固上市公司在光学镜头领域市场地位、丰富产品矩阵、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二、交易结构

交易形式与收购比例

联合光电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王锦平、殷海明、赖成勇、廖公仆、石建宁、深圳创益、深圳勤益、祝志勇、易雪峰、赵志坤合计持有的长益光电92.62%股份,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

交易价格与评估

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长益光电100%股权收益法评估值为29,200.00万元,增值率19.64%。经协商,92.62%股份交易作价确定为24,082.27万元,低于评估值对应比例(27,046.24万元)。

支付方式与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价格为16.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份数量合计14,883,97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5.22%(未考虑配套融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18,300万元)及支付中介费用和税费(1,700万元)。

交易性质判断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比例分别为19.81%、14.98%、24.72%,均未达到50%标准。
  • 构成关联交易: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创益、深圳勤益与龚俊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
  • 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近36个月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三、交易对方及差异化定价

各交易对方交易对价及隐含估值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92.62%股份(3,704.97万股),交易总作价24,082.27万元,对应100%股权隐含估值约26,000万元(24,082.27÷92.62%)。

各交易对方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交易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隐含100%估值(万元)
王锦平 1,306.29 32.66% 8,490.85 5,247,745 26,000
殷海明 896.52 22.41% 5,827.35 3,601,574 26,000
廖公仆 254.54 6.36% 1,654.51 1,022,564 26,000
赖成勇 254.54 6.36% 1,654.51 1,022,564 26,000
石建宁 250.98 6.27% 1,631.37 1,008,263 26,000
深圳勤益 240.00 6.00% 1,560.00 964,153 26,000
深圳创益 240.00 6.00% 1,560.00 964,153 26,000
祝志勇 215.16 5.38% 1,398.52 864,353 26,000
易雪峰 28.70 0.72% 186.57 115,306 26,000
赵志坤 18.25 0.46% 118.59 73,295 26,000

差异化定价分析

  • 估值差异:否。各交易对方交易金额均按统一交易价格计算,100%股权隐含估值均为26,000万元,不存在估值差异。
  • 支付方式差异:否。10名交易对方均全部以股份方式支付,支付方式一致。
  • 支付时间差异:否。草案未披露分期支付安排,所有交易对方均在资产交割时一次性获得全部股份对价。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产品体系与核心技术

长益光电专注于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手机镜头(2025年1-8月收入占比58.67%)、泛安防及其他镜头(占比41.33%)。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门铃系统、智能家居、视频会议、智能汽车等领域。

公司拥有5大核心技术:玻塑混合镜头及温漂控制技术(温漂量控制在±3μm以内)、超低照度和4K成像技术、超低反射率及稳定可靠的镀膜方案技术(反射率低于0.2%)、稳定可靠的镀膜优化方案技术、高效率高良率的自动化装配技术。已获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27项。

客户结构与行业地位

主要客户包括舜宇光学(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超过40%)、新旭光学、TP-Link、睿联技术、萤石网络、华来科技、华橙网络等。2024年手机镜头出货量约占全球10.73%,安防镜头约占7.74%。标的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行业市场概况

光学镜头行业是光电子产业重要分支。根据TSR报告,2024年全球手机镜头、安防镜头、车载镜头销售额分别为24.51亿美元、11.15亿美元、14.22亿美元。手机镜头搭载率接近100%,安防镜头市场增长迅速,预计至2028年全球安防镜头销量达7.3亿颗。行业技术向玻塑混合、高像素、大光圈方向发展,竞争格局头部集中,舜宇光学、大立光、瑞声科技在手机镜头领域市占率超过64%。

五、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利润表

项目 2024年 2025年1-8月
营业收入 46,476.32 36,399.45
营业利润 -337.59 2,547.91
利润总额 -338.19 2,537.72
净利润 137.77 2,578.74
归母净利润 137.77 2,578.74

增速分析:2025年1-8月营业收入年化约54,599.18万元,同比2024年增长17.48%;净利润大幅扭亏,2025年1-8月归母净利润已达2,578.74万元,远超2024年全年137.77万元。业绩大幅改善主要系智能手机市场复苏、产品结构优化、泛安防业务快速扩张及规模效应显现,与行业回暖趋势一致。

分产品收入及毛利率

项目 2024年 2025年1-8月
营业收入合计 46,476.32 36,399.45
手机镜头收入 29,051.11 20,885.24
泛安防及其他镜头收入 15,988.70 14,714.58
综合毛利率 13.72% 20.65%

增速分析:2025年1-8月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6.93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手机镜头毛利率从16.42%提升至23.54%、泛安防及其他镜头毛利率从10.15%提升至16.84%。毛利率提升与行业趋势吻合,反映了产品结构升级和规模效应释放。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4年末 2025年8月末
资产总额 59,742.46 65,692.06
负债总额 37,244.78 41,285.70
所有者权益 22,497.68 24,406.35

增速分析:2025年8月末资产总额同比增长9.96%,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存货随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所有者权益增长8.48%,由当期净利润留存及股东补充出资形成。资产负债率从62.34%微升至62.85%,财务结构总体稳定。

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24年 2025年1-8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345.67 3,606.9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092.18 -1,178.64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780.24 -814.05

增速分析:2025年1-8月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强劲,已超过2024年全年水平,盈利质量良好;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有所收窄;筹资活动净流出主要系支付减资款及分红,整体现金流状况健康。

六、资产评估

两种方法结果对比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方法 评估值(万元) 增值额(万元)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 29,036.76 4,630.41 18.97%
收益法 29,200.00 4,793.65 19.64%

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高163.24万元,差异率0.56%。评估机构认为收益法更能体现标的公司人力资源、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综合获利能力。

主要参数

  • 折现率(WACC):10.44%,采用CAPM模型确定权益资本成本,选取4家可比上市公司计算β系数,无风险收益率取1.84%,市场风险溢价6.46%,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2.5%。
  • 预测期:2025年9月至2030年,收益期为无限期。

收入预测明细

项目 2025年9-12月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营业收入 19,213.92 60,706.13 65,191.81 68,697.37 71,782.10 73,908.28
净利润 1,127.53 2,984.40 3,340.87 3,578.09 3,774.68 3,864.99

预测收入2026年出现跳增,主要系2025年1-8月已实现36,399.45万元,叠加9-12月预测19,213.92万元,合计全年约55,613.37万元,2026年在此基础上增长约9.16%,预测增速合理。

敏感性分析

收入增长率每变动0.5个百分点,评估值变动约15,000万元;毛利率每变动0.5个百分点,评估值变动约3,500万元;折现率每变动0.5个百分点,评估值变动约1,900万元。评估结果对收入增长率最敏感。

七、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承诺净利润

年度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合计
承诺净利润(万元) 3,100.00 2,900.00 3,200.00 9,200.00

业绩承诺方为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创益、深圳勤益、祝志勇、易雪峰、赵志坤。

补偿触发条件与公式

标的公司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累积承诺净利润的80%(即7,360万元)时触发补偿。补偿金额=(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作价24,082.27万元。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业绩承诺方承担连带责任。

减值补偿与保障措施

业绩承诺期届满进行减值测试,若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需另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各主体同承担连带责任。

奖励机制

若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高于评估预测净利润(9,922.39万元),超额部分的50%用于奖励,总金额不超过交易总价的20%。

承诺净利润覆盖比例

承诺净利润总额 = 9,200.00万元
交易金额 = 24,082.27万元
覆盖比例 = 9,200.00 ÷ 24,082.27 × 100% = 38.20%

点评:覆盖比例约38%,位于同行业可比并购30%-60%区间的偏低位置。考虑到标的公司2023年大幅亏损、2024年微利、2025年业绩才开始释放的背景,承诺方对未来业绩的背书力度一般,但结合交易定价低于评估值、股份锁定期较长(实际控制人锁60个月)等安排,整体保护机制尚可。

八、转让协议重要条款

分期支付与先决条件

本交易不存在对价分期支付安排,上市公司于资产交割时一次性向交易对方发行全部股份。先决条件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

A组/B组不同安排

交易对方存在差异化锁定期安排: - A组(王锦平、殷海明):锁定期60个月,属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 B组(深圳创益、深圳勤益):锁定期36个月,与龚俊强一致行动期限36个月; - C组(祝志勇、易雪峰、赵志坤):锁定期至业绩承诺完成且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系业绩承诺方; - D组(赖成勇、廖公仆、石建宁):锁定期12个月,系普通财务投资者。

过渡期损益安排:收益归上市公司,亏损由业绩承诺方按持股比例以现金补足。

九、并购前后上市公司财务对比

备考财务指标

项目 2024年/2024年末 2025年1-8月/2025年8月末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万元) 301,532.79 364,674.25 304,323.05 373,257.07
负债总额(万元) 140,741.68 177,107.08 146,263.14 186,633.67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0,791.11 187,567.17 158,059.92 186,623.40
营业收入(万元) 188,016.52 234,492.85 122,020.20 158,325.08
归母净利润(万元) 3,856.29 4,160.67 -3,053.55 -748.49
资产负债率 46.68% 48.57% 48.06% 5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5 -0.11 -0.03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资产规模明显提升,归母净利润增厚,资产负债率小幅上升但仍处于合理水平,每股收益有所改善。

商誉金额

根据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8月末商誉为2,304.16万元,系本次交易前已存在的商誉,本次交易未新增商誉。

十、风险因素

交易相关风险

  1. 审批风险: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2. 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内幕交易调查或交易方案调整可能导致交易终止。
  3. 即期回报摊薄风险:股本增加可能摊薄每股收益。
  4. 收购整合风险:企业文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5. 标的资产评估及减值风险:实际经营可能与评估假设不一致。
  6. 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
  7. 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风险:受股价波动及市场环境影响。

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1. 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风险: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波动影响较大。
  2.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行业竞争者通过技术升级抢占份额。
  3. 单一大客户依赖风险:对舜宇光学收入占比超过40%。
  4. 超产能生产风险: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超环评批复产能30%情形。
  5.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欠缴风险:存在未足额缴纳情况。
  6. 人才储备不足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影响经营。
  7. 研发风险:技术方向偏差或研发不足可能丧失竞争优势。

其他风险

  1. 上市公司业绩下滑风险:2025年1-8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607.15万元。
  2. 股价波动风险。
  3. 不可抗力风险。

十一、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利于保持独立性、利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构成第十二条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重组上市。符合第四十三条关于财务会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董监高无涉嫌犯罪等规定。符合第四十四条关于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规定。

十二、协同效应描述

产业协同:上市公司以专业安防变焦镜头为主,标的公司以消费类泛安防定焦镜头和手机镜头为主,收购后双方产品焦段互补,丰富应用场景。

市场协同:上市公司客户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专业安防头部厂商,标的公司客户为TP-Link、萤石网络等消费类泛安防厂商,可共享客户资源,提供完整产品组合。

技术协同:标的公司在镜片镀膜、自动化组装领域有丰富专利储备,上市公司在光学防抖、自由曲面等领域实力雄厚,可实现技术互补。

管理协同:上市公司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资本平台优势,可支持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标的公司精细化成本管控经验可提升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十三、分析师点评

以下为个人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

1. 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92.62%股权作价2.41亿元,对应整体估值2.6亿元,较评估值折让约7.5%。动态市盈率(以2025年承诺净利润计算)约为8.4倍,处于光学镜头并购的合理区间。但需注意的是,标的公司2023年净亏损5,476万元、2024年仅实现微利138万元,业绩的可持续性尚待时间验证。2025年1-8月净利润激增至2,579万元,主要受益于消费电子市场复苏及泛安防业务爆发,但这属于行业周期回暖还是公司竞争力提升,仍需长期观察。

2. 客户集中度隐忧

标的公司对舜宇光学销售占比超过40%,存在单一大客户依赖风险。虽然舜宇光学是全球手机镜头龙头,合作关系稳定,但下游手机行业竞争激烈、技术迭代快速,若舜宇光学调整供应链策略或自身市场份额下滑,标的公司将面临较大冲击。上市公司收购后能否有效拓展客户基础、降低集中度,是整合效果的关键观察点。

3. 协同效应的现实挑战

草案描绘的“变焦+定焦”产品矩阵协同、客户资源共享等美好愿景,在实操中面临挑战。上市公司主打高端专业安防市场,标的公司主要服务消费类泛安防客户,两者在客户群体、产品定位、技术路线等方面存在差异。上市公司本部业绩已显露疲态(2025年1-8月扣非净利润亏损3,607万元),整合初期可能需要投入大量管理资源,协同效应释放需要时间。

4. 商誉风险值得关注

备考报告中商誉2,304万元系此前收购产生的存量商誉,本次交易未新增商誉,这是积极的信号——由于交易作价低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可能产生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但若标的公司未来业绩不及预期,存量商誉仍面临减值风险。

5. 业绩承诺覆盖比例偏低

38.20%的覆盖比例意味着即使业绩大幅低于承诺(仅需完成约38%即可覆盖交易对价补偿),投资者获得的业绩保障力度有限。触发补偿的条件设置为“累积实现低于累积承诺的80%”,即需完成7,360万元才不触发补偿,门槛相对合理。

核心跟踪指标: - 长益光电2026-2027年手机镜头出货量及单价变动,反映核心业务竞争力。 - 泛安防镜头收入占比及毛利率走势,衡量第二增长曲线进展。 - 对舜宇光学销售占比是否下降,验证客户多元化战略成效。 - 联合光电本部扣非净利润能否扭亏,判断上市公司自身造血能力。 - 募投项目“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及产能利用率。

一句话总结: 本次收购是光学镜头行业的横向整合,战略方向清晰,但标的公司业绩波动大、客户集中度高,整合效果待时间检验。

结构化事实卡片

字段 受控取值 原文依据
支付方式 全股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合计持有的长益光电92.62%股份”,第五节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差异化定价-估值差异 各交易对方交易金额均按统一交易价格计算,100%股权隐含估值均为26,000万元
差异化定价-支付方式差异 10名交易对方均全部以股份方式支付
差异化定价-支付时间差异 草案未披露分期支付购买资产对价安排
分期支付期数 本次交易对价在资产交割时一次性通过发行股份支付
是否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创益、深圳勤益、祝志勇、易雪峰、赵志坤”
承诺净利润覆盖比例 38.20% 承诺净利润总额9,200.00万元÷交易金额24,082.27万元
业绩承诺期限 3年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
主要股东锁定期 60个月 “王锦平、殷海明…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比例 92.62%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持有的长益光电92.62%股份”
最终评估方法 收益法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结论”,第六节一、(四)
评估增值率 19.64% “比截至202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4,793.65万元,增值率19.64%”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中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创益、深圳勤益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跨行业收购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光学镜头行业,草案明确“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收购方行业 计算机设备 已知信息
标的行业 光学镜头 已知信息
阅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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