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处于A股并购重组政策宽松与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共振期。证监会2024年9月《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同时,“双碳”战略下,循环经济、盐湖提锂、工业废盐资源化、高盐废水零排放等政策持续加码。标的公司所处的电渗析及高性能膜材料行业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离子交换膜、双极膜及相关设备属于国家鼓励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与节能环保装备,政策确定性较强。
嘉戎技术以压力驱动膜技术为核心,产品包括特种膜分离材料、膜分离成套装备、高浓度污废水处理服务等,下游主要围绕垃圾渗滤液、工业废水处理等环保场景。近年传统环保支出收紧,公司收入增长面临压力。杭州蓝然以电驱动膜及电渗析技术为核心,构建“膜材料—离子交换膜—膜组件—电渗析设备—控制系统—电渗析应用设备”产业链,产品应用于盐湖提锂、锂电回收、工业废盐资源化、食品医药及CCUS等领域。两类技术同属膜分离领域,但在工艺中分别承担压力驱动前段与电驱动后段功能,具有高度互补性。
本次交易目的主要有三:一是完善膜分离技术矩阵,从压力驱动膜拓展至电驱动膜,打造“膜材料—膜组件—成套装备—解决方案”全产业链平台;二是将标的公司电渗析技术与上市公司客户资源结合,切入盐湖提锂、锂电加工回收、工业废盐资源化等高增长赛道;三是通过产业链整合与募集配套资金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整体看,交易带有明显的产业协同与业务外延逻辑。
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且两部分互为前提、不可分割。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向厦门溥玉、楼永通、卿波、柴志国、邓德涛、杭州蓝盈、杭州蓝合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杭州蓝然100%股份;同时向厦门溥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0,000万元。
杭州蓝然100%股权评估值为135,100.00万元,经差异化协商,标的资产整体交易价格为135,044.29万元。支付方式为全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0.77元/股,发行数量65,018,906股。配套融资发行价格为26.39元/股,发行数量37,893,141股。
购买资产部分以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支付,不涉及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由厦门溥玉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成套装置生产基地项目45,000万元、电渗析膜组器生产基地项目20,00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溥玉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胡殿君将成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更;但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比例分别为60.52%、76.76%、58.04%,未触发重组上市100%标准,且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 交易对方 | 持股比例 | 支付总对价(万元) | 支付方式 | 隐含100%估值(万元) | 备注 |
|---|---|---|---|---|---|
| 厦门溥玉 | 44.83% | 64,819.73 | 股份 | 144,600.00 | 业绩承诺方 |
| 楼永通 | 19.27% | 27,869.41 | 股份 | 144,600.00 | 业绩承诺方 |
| 卿波 | 2.34% | 2,929.63 | 股份 | 125,000.00 | 业绩承诺方 |
| 柴志国 | 1.25% | 1,561.02 | 股份 | 125,000.00 | 业绩承诺方 |
| 邓德涛 | 0.57% | 706.41 | 股份 | 125,000.00 | 业绩承诺方 |
| 杭州蓝盈 | 5.51% | 6,883.96 | 股份 | 125,000.00 | 业绩承诺方 |
| 杭州蓝合 | 1.04% | 1,301.17 | 股份 | 125,000.00 | 业绩承诺方 |
| 杭州科百特 | 6.09% | 7,001.72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苏州川流 | 4.03% | 4,633.71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如山高新 | 3.93% | 4,524.13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友创思睿 | 2.85% | 3,282.67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中信投资 | 2.02% | 2,318.30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陈良 | 1.24% | 1,421.85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嘉兴琦飞 | 1.22% | 1,407.47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嘉兴琦迹 | 1.10% | 1,268.17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宁波博杉 | 1.10% | 1,264.46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如山汇安 | 0.62% | 713.49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张丽英 | 0.58% | 661.32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叶国飞 | 0.41% | 475.66 | 股份 | 115,000.00 | 非业绩承诺方 |
| 差异维度 | 是否存在差异 | 具体表现 | 原因 |
|---|---|---|---|
| 估值差异 | 是 | 厦门溥玉、楼永通对应标的100%股权作价144,600万元;卿波、柴志国、邓德涛、杭州蓝盈、杭州蓝合对应125,000万元;其他交易对方对应115,000万元 | 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初始投资成本、是否承担业绩承诺义务、入股时间、历史经营贡献及股东赋能等因素 |
| 支付方式差异 | 否 | 全体交易对方均以股份方式取得对价,未设置现金/股份混合或含可转债安排 | 本次交易方案统一采用发行股份支付,有利于绑定交易对方长期利益 |
| 支付时间差异 | 否 | 交易协议未设置分期支付或不同交易对方不同支付时间安排 | 发行股份支付通常在交割后一次性完成,无需再区分支付节奏 |
杭州蓝然以电渗析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主要产品分为三类:电渗析应用设备、膜材料及配件、技术服务。电渗析应用设备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生产,实现工业酸碱绿色制备、工业流体分离纯化、废水资源化及CCUS等;膜材料及配件包括离子交换膜、膜组件及配件,属于耗材;技术服务包括膜材料替换、电渗析应用实验和技术合作开发等。
标的公司掌握合金膜制备、均相膜制备、双极膜制备、控制系统集成、氢氧化锂制备、有机酸制备、工业废盐处理等关键技术。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拥有43项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形成“膜材料—离子交换膜—膜组件—电渗析设备—控制系统—电渗析应用设备”全链条能力。其中双极膜电渗析技术可在不引入新组分条件下将盐转化为酸、碱,在废盐资源化和锂盐转化领域具有较高壁垒。
2025年度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55.82%,主要客户包括客户A、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蓝然技术有限公司、淄博加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销售内容以电渗析应用设备为主。客户分布总体受项目制影响较大,单一年度前五大客户变化明显。
标的公司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膜行业双极膜领域龙头企业,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在国内电渗析市场中占有率约29.75%,排名第一;全球市场占有率9.01%,排名第二,仅次于Veolia。在粘胶纤维、新能源锂电、白炭黑等领域实现多项电渗析技术国内首次应用。
根据QYResearch数据,2025年全球电渗析系统和设备市场规模29.94亿元,预计2032年达到105.27亿元,2026-2032年复合增长率19.30%;中国市场2025年7.93亿元,预计2032年26.95亿元,复合增长率20.76%。下游以新能源锂电、食品和制药、化工为主要方向,其中盐湖提锂对电渗析设备需求强劲。竞争格局上,国外主要有日本ASTOM、日本AGC、德国Fumatech、法国Veolia、美国Evoqua、法国Eurodia;国内标的公司处于龙头位置,但多数国内企业仍以系统集成为主,具备核心膜材料和工艺能力的厂商较少。未来随着电渗析技术向更多工业场景渗透、国产膜替代深化,行业景气度有望保持较高水平。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
| 营业收入 | 25,148.16 | 29,498.19 |
| 营业成本 | 14,618.64 | 19,148.23 |
| 税金及附加 | 518.96 | 516.05 |
| 销售费用 | 1,288.30 | 1,334.16 |
| 管理费用 | 2,948.31 | 3,111.52 |
| 研发费用 | 2,592.40 | 2,702.80 |
| 财务费用 | -261.42 | -219.72 |
| 其他收益 | 1,476.36 | 1,171.42 |
| 投资收益 | -8.60 | 136.34 |
| 信用减值损失 | 329.78 | -463.81 |
| 资产减值损失 | -428.15 | -578.30 |
| 资产处置收益 | -0.56 | -86.89 |
| 营业利润 | 4,820.34 | 3,133.00 |
| 利润总额 | 4,789.77 | 3,195.84 |
| 净利润 | 4,328.92 | 2,943.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93.60 | 3,075.95 |
增速分析: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30%,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99%,成本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毛利率承压。营业利润同比下降35.00%,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3.28%,净利润同比下降32.02%,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31.55%。净利润下滑主要由毛利率下降、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与草案解释的个别项目验收不达预期、让利及减值计提相符。
| 项目 | 2024年收入 | 2024年收入占比 | 2024年毛利率 | 2025年收入 | 2025年收入占比 | 2025年毛利率 |
|---|---|---|---|---|---|---|
| 电渗析应用设备 | 16,181.02 | 68.15% | 42.52% | 22,142.08 | 78.73% | 34.06% |
| 膜材料及配件 | 6,640.65 | 27.97% | 39.61% | 5,258.37 | 18.70% | 44.95% |
| 其他 | 921.87 | 3.88% | 32.07% | 722.02 | 2.57% | -34.82% |
| 主营业务合计 | 23,743.54 | 100.00% | 41.30% | 28,122.47 | 100.00% | 34.33% |
增速分析:电渗析应用设备收入2025年同比增长36.84%,收入占比提升10.58个百分点,是收入增长主引擎,但其毛利率从42.52%降至34.06%,下滑8.46个百分点。膜材料及配件收入同比下降20.82%,但毛利率上升5.34个百分点至44.95%。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从41.30%降至34.33%,下降6.97个百分点,主要受电渗析应用设备毛利率下滑及收入结构变化影响,盈利能力弱化。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
| 货币资金 | 9,419.37 | 21,029.2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8.53 | 31,048.08 |
| 应收票据 | 5,238.87 | 678.80 |
| 应收账款 | 9,255.16 | 8,515.57 |
| 存货 | 21,086.94 | 16,067.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397.12 | 79,602.41 |
| 固定资产 | 21,855.82 | 22,504.30 |
| 在建工程 | 769.74 | 2,712.25 |
| 无形资产 | 2,404.80 | 2,307.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083.26 | 34,948.08 |
| 资产总额 | 82,480.38 | 114,550.48 |
| 合同负债 | 15,339.30 | 10,894.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097.37 | 19,913.7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68.08 | 1,305.42 |
| 负债合计 | 26,365.44 | 21,219.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6,047.60 | 93,386.5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114.94 | 93,331.32 |
增速分析:2025年末资产总额同比增长38.89%,主要系厦门溥玉增资后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增加;负债总额同比下降19.52%;归母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66.62%。合同负债从15,339.30万元降至10,894.56万元,降幅28.96%,反映部分项目验收结转为收入,未来在手订单对新收入的支撑需要结合新签订单判断。整体资产负债结构明显优化,资产负债率由31.97%降至18.52%。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7.52 | 9,706.8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04 | -38,633.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9.01 | 33,598.62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21 | -27.3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99.68 | 4,644.39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41.13 | 9,340.80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40.80 | 13,985.19 |
增速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025年同比增长11.47%,整体平稳,表明主业回款能力未明显恶化。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大幅扩大至-38,633.69万元,主要因购买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金额增加,属于资金配置行为而非经营恶化。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至33,598.62万元,主要由厦门溥玉增资款到位带动,反映标的公司在交易前完成资本补充。
| 评估方法 | 账面净资产/归母权益 | 评估值 | 评估增值 | 增值率 |
|---|---|---|---|---|
| 资产基础法 | 92,544.35 | 119,043.61 | 26,499.26 | 28.63% |
| 收益法 | 93,386.52 | 135,100.00 | 41,713.48 | 44.67% |
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高16,056.39万元,差异率13.49%。最终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理由为资产基础法难以量化企业经营优势、客户拓展能力、研发能力及未来获利能力,收益法更能反映企业整体价值。
| 项目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2031年及以后 |
|---|---|---|---|---|---|---|
| 电渗析应用设备收入 | 28,532.74 | 36,518.76 | 43,486.73 | 48,053.10 | 51,991.15 | 51,991.15 |
| 膜材料及配件收入 | 6,034.70 | 5,376.92 | 5,632.36 | 5,896.14 | 6,153.00 | 6,153.00 |
| 营业收入合计 | 34,567.45 | 41,895.68 | 49,119.08 | 53,949.24 | 58,144.15 | 58,144.15 |
| 参数 | 数值 |
|---|---|
| 权益比 | 100.00% |
| 债务比 | 0.00% |
| 国债利率/无风险利率 | 1.85% |
| 可比公司收益率/市场期望报酬率 | 9.30% |
| 市场风险溢价 | 7.45% |
| 无杠杆β | 1.0241 |
| 权益β | 1.0241 |
| 特性风险系数 | 2.00% |
| 权益成本 | 11.48% |
| 债务成本(税后) | 2.55% |
| WACC | 11.48% |
毛利率敏感性
| 毛利率变动幅度 | 评估值(万元) | 评估值变动金额(万元) | 评估值变动幅度 |
|---|---|---|---|
| -1.50% | 132,600 | -2,500 | -1.85% |
| -1.00% | 133,500 | -1,600 | -1.18% |
| -0.50% | 134,300 | -800 | -0.59% |
| 0.00% | 135,100 | 0 | 0.00% |
| 0.50% | 135,900 | 800 | 0.59% |
| 1.00% | 136,700 | 1,600 | 1.18% |
| 1.50% | 137,500 | 2,400 | 1.78% |
折现率敏感性
| 折现率变动幅度 | 评估值(万元) | 评估值变动金额(万元) | 评估值变动幅度 |
|---|---|---|---|
| -1.50% | 136,400 | 1,300 | 0.96% |
| -1.00% | 136,000 | 900 | 0.67% |
| -0.50% | 135,500 | 400 | 0.30% |
| 0.00% | 135,100 | 0 | 0.00% |
| 0.50% | 134,600 | -500 | -0.37% |
| 1.00% | 134,200 | -900 | -0.67% |
| 1.50% | 133,800 | -1,300 | -0.96% |
从敏感性看,评估值对毛利率的敏感度高于对折现率的敏感度,显示其盈利预测的毛利率假设对估值影响更大。
本次业绩承诺并非单一主体单一净利润指标,而是将标的公司区分为“业绩承诺资产1”和“业绩承诺资产2”分别承诺。业绩承诺资产1为标的公司除溢余资产中的投资性房地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其考核指标为目标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并剔除募投项目影响、上市公司资金支持影响及业绩承诺资产2租金净收益和对应折旧摊销影响。业绩承诺资产2为溢余资产中的投资性房地产,考核指标为租金年纯收益。
承诺主体均为全体业绩承诺方:厦门溥玉、楼永通、邓德涛、卿波、柴志国、杭州蓝盈、杭州蓝合。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 承诺主体 | 承诺资产 | 指标口径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累计承诺 |
|---|---|---|---|---|---|---|
| 全体业绩承诺方 | 业绩承诺资产1 | 扣非归母净利润并剔除资产2及募投/资金支持影响 | 4,711.00 | 6,715.00 | 8,356.00 | 19,782.00 |
| 全体业绩承诺方 | 业绩承诺资产2 |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年纯收益 | 1,127.00 | 1,179.00 | 584.00 | 2,890.00 |
若交易推迟至2027年实施完毕,则资产1承诺为2027年6,715.00万元、2028年8,356.00万元、2029年9,563.00万元;资产2承诺为2027年1,179万元、2028年584万元、2029年670万元。
业绩承诺资产1采用股份补偿。厦门溥玉、楼永通补偿公式为: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预测净利润总和×拟购买其对应资产1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邓德涛、卿波、柴志国、杭州蓝盈、杭州蓝合在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100%但高于90%时,按差额乘以原持股比例;低于90%时,按与厦门溥玉、楼永通相同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资产2补偿公式为: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累积承诺数-截至当期累积实现数)÷补偿期限内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其对应资产2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触发条件为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同时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执行减值测试。
补偿上限为各业绩承诺方在对应业绩承诺资产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上限,不包含厦门溥玉认购的配套融资股份。业绩承诺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不通过质押股份逃废补偿义务。奖励机制方面,若业绩承诺资产1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以超额部分30%奖励核心管理层,奖励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总交易价格20%。
本次承诺指标均为净利润口径,可参照同行业可比并购30%-60%的净利润覆盖基准。资产业绩承诺资产1覆盖率14.65%明显偏低,业绩保护强度不足。业绩承诺资产2为租金纯收益,覆盖比例低主要因其并非标的公司核心经营资产,不适宜简单与经营性净利润覆盖率直接比较,但整体看本次业绩承诺对交易对价的保障程度较为有限。
本次交易未设置分期支付安排,标的资产对价通过发行股份方式一次性支付。发行股份数量按交易对价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部分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交易生效及实施需满足多项先决条件,主要包括:交易各方签署相关协议;目标公司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市公司股东会同意厦门溥玉免于要约收购;反垄断审查如适用。
交易协议并非严格以“A组/B组”命名,但根据交易对方身份形成三类安排。厦门溥玉单独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一)》;楼永通、卿波、柴志国、邓德涛、杭州蓝盈、杭州蓝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二)》;其余财务投资人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三类协议核心差异在于锁定期:厦门溥玉及管理层/员工平台适用36个月锁定期,财务投资人原则上适用12个月,宁波博杉、友创思睿若持有标的资产时间不足12个月则适用36个月。
| 项目 | 2025年交易前 | 2025年交易后(备考) |
|---|---|---|
| 资产总额 | 223,134.99 | 382,607.0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75,925.88 | 311,581.52 |
| 营业收入 | 50,821.60 | 80,319.79 |
| 营业成本 | 29,578.22 | 50,423.16 |
| 营业利润 | 5,236.59 | 6,421.90 |
| 利润总额 | 5,187.16 | 6,435.31 |
| 净利润 | 5,207.28 | 6,499.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19.37 | 6,544.7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6 |
| 净资产收益率 | 2.92% | 未披露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商誉。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末,交易后上市公司商誉为27,346.0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7.15%,占净资产比例8.77%。商誉规模相对可控,但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仍存在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已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交易对方内部决策等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合规性分析表明,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构成重组上市;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适用意见要求;标的资产符合创业板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具备协同效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次交易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产品工艺、研发技术、客户资源三个方面。第一,产品与工艺协同:上市公司压力驱动膜与标的公司电驱动膜在工业分离纯化中分属前后段,整合后可形成“纳滤预处理—反渗透浓缩—电渗析精制提纯—双极膜转化”完整工艺链,应用于盐湖提锂、工业废盐资源化、高盐废水零排放等场景。第二,研发技术协同:双方可共享膜材料配方、膜组件制造工艺及系统控制算法,联合开发定制化解决方案,强化膜分离领域核心技术壁垒。第三,客户资源与应用场景协同:上市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业废水领域积累政企客户资源,标的公司在盐湖提锂、锂电回收、CCUS等新兴领域形成客户粘性,双方具备客户重合性与互补性,可实现交叉销售和联合市场拓展。整体协同逻辑清晰,但实际释放程度仍取决于交割后的整合执行与下游需求兑现。
以下为个人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次交易设置144,600万元、125,000万元、115,000万元三档隐含100%估值,业绩承诺方整体享受更高估值。这虽然符合“承担补偿义务获得溢价”的市场惯例,但厦门溥玉与楼永通同为业绩承诺方,却比其他管理层股东高19,600万元,理由是“赋能”和“历史贡献”。在实践中,这种非标准化定价容易引发监管对公允性的追问。尤其厦门溥玉作为交易后控股股东,其高估值部分可能被视为控制权溢价,但本次交易又认定不构成重组上市,二者逻辑需要更清晰的自洽。
业绩承诺资产1累计承诺净利润19,782.00万元,对应交易金额覆盖率仅14.65%,远低于同行业并购30%-60%的常见水平。即使将资产2纳入,也只有约16.79%。这说明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对整体交易对价的保护较为有限,业绩承诺更多是对核心管理层和控股股东部分对价的绑定,而非对标的全部估值的背书。若未来两年标的盈利未能达到评估预测,上市公司股东获得的补偿可能不足以覆盖商誉减值和EPS摊薄损失。
标的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3,075.95万元,较2024年下滑31.55%;电渗析应用设备毛利率下滑8.46个百分点。收益法却预测2026年净利润4,710.50万元,较2025年增长约53.14%,2027年、2028年继续大幅提升。草案解释2025年主要受个别项目验收不达标、让利和减值拖累,但毛利率趋势能否反转、大额项目验收节奏能否恢复,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评估基准日2025年末数据已经显示盈利下滑,仍维持较高远期增速,需要重点跟踪在手订单和毛利率修复节奏。
标的公司核心均相膜、双极膜仍与日本ASTOM存在长期技术授权,2028年前为中国独占许可,但授权协议中保留了控制权变更触发解除条款。即使本次已取得ASTOM无解除意向书面确认,长期技术依赖仍不可忽视。与此同时,江山蓝然、衢州蓝然二期自研膜产线分别于2025年下半年和预计2026年下半年试生产,尚处于爬坡期。若自研膜产品指标不及预期,标的公司可能面临“进口依赖未解、国产替代未成”的尴尬窗口。
交易后营收、净利、总资产均显著增厚,但基本每股收益由0.44元降至0.36元,降幅18.62%。虽然备考口径未考虑协同效应,但短期摊薄确实存在。若标的后续盈利不能覆盖新增股本和无形资产摊销影响,EPS修复将较为缓慢。同时,交易形成商誉27,346.03万元,占净资产8.77%,若盐湖提锂或工业废盐资源化需求低于预期,商誉减值可能对报表形成二次冲击。
核心跟踪指标:
一句话总结: 双膜协同逻辑清晰,但业绩保障偏弱、估值偏乐观,整合与自研膜落地仍存不确定性。
| 字段 | 受控取值 | 原文依据 |
|---|---|---|
| 支付方式 | 全股份 | 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节交易概述:上市公司向19名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均为股份对价,现金对价列示为“-” |
| 差异化定价-估值差异 | 是 | 重大事项提示“本次交易经过交易各方的充分协商,交易对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采取差异化定价”;业绩承诺方对应100%股权作价144,600万元/125,000万元,非业绩承诺方为115,000万元 |
| 差异化定价-支付方式差异 | 否 | 本次交易方案中全体交易对方均以股份支付,未区分现金/股份支付方式 |
| 差异化定价-支付时间差异 | 否 | 交易协议未设置分期支付安排,原则上于交割后一次性发行股份 |
| 分期支付期数 | 无 | 协议未披露标的资产对价的分期支付安排 |
| 是否业绩承诺 | 是 | 重大事项提示“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业绩承诺方为厦门溥玉、楼永通、邓德涛、卿波、柴志国、杭州蓝盈、杭州蓝合 |
| 承诺净利润覆盖比例 | 14.65%(业绩承诺资产1);2.14%(业绩承诺资产2) | 根据第七章计算:业绩承诺资产1累计承诺净利润19,782.00万元÷交易金额135,044.29万元;业绩承诺资产2累计承诺净利润2,890.00万元÷135,044.29万元 |
| 业绩承诺期限 | 3年 | 重大事项提示: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若2026年实施完毕,则为2026、2027、2028年 |
| 主要股东锁定期 | 36个月 | 重大事项提示:厦门溥玉、楼永通、卿波、柴志国、邓德涛、杭州蓝盈、杭州蓝合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收购比例 | 100% | 重大事项提示:上市公司拟购买杭州蓝然100%股份 |
| 最终评估方法 | 收益法 | 第五节: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
| 评估增值率 | 44.67% | 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五节:归母股东权益账面值93,386.52万元,评估值135,100.00万元,评估增值41,713.48万元,增值率44.67% |
|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 否 | 第一节交易性质:构成重组上市“否”;标的资产相关指标未达100%标准,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
| 是否关联交易 | 是 | 第一节: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溥玉、楼永通将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是否跨行业收购 | 否 | 第一节: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于膜分离技术领域,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具备协同效应 |
| 收购方行业 | 环保设备 | 已知信息;上市公司以压力驱动膜技术为核心,属于环保设备行业 |
| 标的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渗析设备) | 第四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膜及组件、电渗析相关设备研发生产,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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