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国家层面通过《“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等政策,将复合功能性材料纳入关键战略材料攻关范畴,为本次交易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我国消费电子、新能源等下游产业的成熟发展为复合功能性材料国产化奠定了基础。伴随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制造中心向国内转移,本土企业在供应链响应速度、成本控制及定制化研发等方面形成比较优势,逐步打破3M、Tesa、Nitto等国际巨头在高端材料领域的垄断。消费电子轻量化、功能集成化趋势催生新型材料需求,新能源电池组件、车载电子等新兴场景打开第二增长曲线。
本次交易围绕“电子材料创新、新能源场景突破”战略目标,推动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技术互补落地。隆扬电子可整合德佑新材在高分子功能涂层材料、精密涂布工艺上的技术优势,形成覆盖电子元器件“屏蔽-固定-导热-绝缘”全环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同时借助标的公司消费电子头部客户资源,加速复合铜箔等新材料的市场导入,切入新能源汽车供应链。
本次收购整体方案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德佑新材100%股权,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交易价格为77,000万元;第二步收购为第一期业绩承诺期满后,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德佑新材剩余30%股权。
第一步收购70%股权,交易完成后德佑新材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方案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德佑新材100%股权。
第一步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作价77,000万元,对应100%股权估值110,000万元。该价格以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根据“第二期业绩承诺数额÷3年×10.5倍×30%”公式参考确定,并参考届时评估报告结果。
以现金分期支付。第一期支付12,964.17万元,第二期支付64,035.8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及部分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超募资金29,914.28万元及已终止未有投向的募集资金18,889.4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145.48%,超过50%标准)。
本次交易对方为德佑新材全体股东:杨慧达(37.67%)、慧德合伙(28.71%)、荣婕(11.21%)、杨慧明(9.34%)、茂之百合伙(8.41%)、崔玉麟(1.87%)、管丹(0.93%)、张骏锦(0.93%)、胡鹤一(0.47%)、陈余谦(0.47%)。
第一步收购交易对价为77,000万元,对应德佑新材70%股权,隐含100%估值为110,000万元(77,000÷70%)。 各交易对方的出售比例和隐含估值一致,均按36.67元/股(对应整体估值110,000万元÷3,000万股)定价,不存在估值差异。
| 交易对方 | 出售权益比例 | 支付对价(元) | 隐含100%估值(万元) |
|---|---|---|---|
| 杨慧达 | 11.59% | 127,469,466.66 | 110,000 |
| 慧德合伙 | 28.71% | 315,791,666.67 | 110,000 |
| 荣婕 | 11.21% | 123,297,680.00 | 110,000 |
| 杨慧明 | 9.34% | 102,748,066.67 | 110,000 |
| 茂之百合伙 | 5.88% | 64,731,296.67 | 110,000 |
| 崔玉麟 | 1.31% | 14,384,736.67 | 110,000 |
| 管丹 | 0.65% | 7,192,350.00 | 110,000 |
| 张骏锦 | 0.65% | 7,192,350.00 | 110,000 |
| 胡鹤一 | 0.33% | 3,596,193.33 | 110,000 |
| 陈余谦 | 0.33% | 3,596,193.33 | 110,000 |
估值差异:否 所有交易对方均按相同每股价格(36.67元/股)交易,对应德佑新材100%股权估值均为110,000万元,不存在估值差异。
支付方式差异:是 所有交易对方均采用现金支付,支付方式无差异。但慧德合伙第一期交易对价先支付至共管账户,用于解除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质押;自然人乙方第一期交易对价支付至各自共管账户,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用途存在差异,但支付方式本身一致。
支付时间差异:是 存在分期支付安排,共分两期:第一期在协议生效后支付12,964.17万元,第二期在第一次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64,035.83万元。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分四期支付(第三至第六期),支付时间与业绩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时点挂钩。
德佑新材主要从事复合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按功能分为四大类:减震屏蔽用材料(2024年收入占比70.08%)、粘合包裹用材料(22.03%)、失粘重工用材料(2.77%)和其他材料(1.33%),另有材料加工业务(3.79%)。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领域,实现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各电子元器件或功能模块之间的固定、保护、缓冲、电磁屏蔽、导电、绝缘、导热、散热等功能。
标的公司打造了高聚物合成与改性、精密涂布、分析与评估三大研发平台,掌握高聚物胶粘剂设计合成与改性技术、精密涂布技术(微凹涂布可实现低至1μm胶膜厚度)、干燥技术等核心技术。最新研发的减震缓冲泡棉材料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已为四大屏厂提供规模量产。截至2025年2月28日,拥有29项已授权专利。
标的公司直接客户为复合功能性材料的模切厂,终端客户包括苹果、联想、微软等终端品牌,京东方、三星显示、华星、天马、维信诺等显示面板企业,以及闻泰、捷普等ODM厂商。202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45.77%,客户关系紧密而不集中。
标的公司于2022年、2024年分别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9项省级荣誉与5项市级荣誉。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认证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认证。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属于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根据Fortune Insights数据,2024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达8,151.60亿美元,预计2025年至2032年将以7.8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扩张,到2032年市场规模预计将增至14,679.40亿美元。2024年全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2.86亿台,同比增长5.6%。
竞争格局呈现金字塔式层次结构:第一阵营为3M、Tesa、Nitto等国际巨头,在高端市场具有垄断地位;第二阵营为标的公司、斯迪克、世华科技、恒铭达等国内优秀企业,在细分产品领域具有优势;第三阵营为小型民营企业,在低端市场激烈竞争。行业正处于进口替代加速期,国内企业通过持续技术攻关,部分产品性能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1-2月 |
|---|---|---|
| 营业收入 | 41,891.16 | 7,398.38 |
| 营业成本 | 20,366.38 | 3,569.39 |
| 营业利润 | 10,885.63 | 2,076.46 |
| 利润总额 | 10,910.56 | 2,076.46 |
| 净利润 | 9,479.72 | 1,829.01 |
| 归母净利润 | 9,479.72 | 1,829.01 |
增速分析: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24%(2023年23,635.91万元→2024年41,891.16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222.93%(2023年2,935.30万元→2024年9,479.72万元)。收入增长主要系减震屏蔽用材料-泡棉类产品实现国产替代,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净利润增速远超收入增速,主要受益于高毛利率新产品放量及规模效应带来的期间费用率下降。2025年1-2月营业收入7,398.38万元(年化约44,390万元),延续增长态势,与消费电子行业下半年为旺季的季节性特征一致。
| 产品类别 | 2024年收入 | 2024年毛利率 | 2023年收入 | 2023年毛利率 |
|---|---|---|---|---|
| 粘合包裹用材料 | 9,170.92 | 54.23% | 7,803.35 | 49.06% |
| 减震屏蔽用材料 | 29,177.73 | 51.05% | 13,583.30 | 37.78% |
| 失粘重工用材料 | 1,152.27 | 60.66% | 480.52 | 78.87% |
| 其他材料 | 552.98 | 20.48% | 391.63 | 29.87% |
| 材料加工业务 | 1,578.88 | 37.13% | 1,296.45 | 35.67% |
| 合计 | 41,632.79 | 51.08% | 23,555.25 | 42.11% |
增速分析: 2024年减震屏蔽用材料收入同比增长114.77%(13,583.30万元→29,177.73万元),毛利率提升13.27个百分点(37.78%→51.05%),系公司核心增长驱动。粘合包裹用材料收入同比增长17.53%,毛利率提升5.17个百分点。失粘重工用材料收入同比增长139.82%,但毛利率下降18.21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及常规降价影响。综合毛利率提升8.97个百分点,反映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产品倾斜。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2月28日 |
|---|---|---|
| 资产总额 | 87,180.54 | 69,489.53 |
| 负债总额 | 45,449.58 | 49,537.39 |
| 所有者权益 | 41,730.96 | 19,952.14 |
增速分析: 2025年2月末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下降20.29%(87,180.54万元→69,489.53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通过定向分红23,600万元归还实控人及其持股平台借款,导致其他应收款大幅下降(20,536.34万元→125.24万元)的同时未分配利润同步减少。所有者权益下降52.19%(41,730.96万元→19,952.14万元),主要受定向分红影响。资产负债率由52.13%升至71.29%,偿债能力指标有所弱化,但定向分红事项为一次性影响。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1-2月 |
|---|---|---|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7,158.77 | 1,536.90 |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12,469.32 | 63.36 |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471.30 | 1,267.4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03.66 | 2,875.31 |
增速分析: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长916.29%(704.60万元→7,158.77万元),与净利润增长趋势一致,盈利质量较好。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主要系二期项目逐步完工,资本开支下降(2023年购建固定资产支付11,309.48万元,2024年降至2,938.47万元)。2025年1-2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536.90万元,年化约9,221万元,现金流状况持续良好。
中水致远以202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德佑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 评估方法 | 评估值(万元) | 增值额(万元) | 增值率 |
|---|---|---|---|
| 收益法 | 110,400.00 | 90,447.86 | 453.32% |
| 市场法 | 125,200.00 | 105,247.86 | 527.50% |
市场法结果较收益法高14,800.00万元,差异率13.41%。评估机构分析认为收益法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行业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等因素,能更好反映企业价值;市场法受会计准则和股价波动影响较大。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WACC为11.44%。其中无风险利率2.92%(十年期以上国债到期收益率),市场风险溢价6.47%,β系数1.0358(可比公司斯迪克、世华科技、恒铭达无财务杠杆β均值0.8909调整得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50%,债权期望报酬率3.10%。
| 年度 | 粘合包裹用材料 | 减震屏蔽用材料 | 失粘重工用材料 | 其他材料 | 材料加工业务 | 合计 | 增长率 |
|---|---|---|---|---|---|---|---|
| 2025年3-12月 | 8,653.36 | 25,988.76 | 1,106.69 | 419.27 | 1,376.50 | 37,544.58 | 7.29% |
| 2026年 | 10,339.18 | 34,330.58 | 1,314.84 | 574.02 | 1,610.62 | 48,169.24 | 7.18% |
| 2027年 | 10,588.35 | 37,374.11 | 1,322.17 | 579.20 | 1,626.73 | 51,490.56 | 6.90% |
| 2028年 | 10,791.66 | 40,573.80 | 1,345.83 | 578.83 | 1,643.00 | 54,933.12 | 6.69% |
| 2029年 | 10,998.97 | 43,866.08 | 1,356.23 | 578.75 | 1,659.43 | 58,459.46 | 6.42% |
| 2030年及永续期 | 11,210.17 | 47,287.52 | 1,368.08 | 578.44 | 1,676.02 | 62,120.23 | 6.26% |
预测毛利率逐年小幅下降(2025年48.26%→2030年47.06%),体现谨慎性原则。
| 变动因素 | 变动幅度 | 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结果变动率 |
|---|---|---|---|
| 营业收入 | -5% | 94,600.00 | -14.31% |
| 营业收入 | +5% | 126,300.00 | +14.40% |
| 毛利率 | -5个百分点 | 87,700.00 | -20.56% |
| 毛利率 | +5个百分点 | 133,200.00 | +20.65% |
| 折现率 | -1个百分点 | 111,800.00 | +1.27% |
| 折现率 | +1个百分点 | 109,200.00 | -1.09% |
评估结果对毛利率变动最为敏感,对折现率变动的敏感度相对较低。
交易对方分两期进行业绩承诺: - 第一期(2025-202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1,500.00万元 - 第二期(2028-2030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不低于31,500.00万元,且不高于第一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额,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时触发补偿: - 第一期应补偿金额 = [(31,500.00万元 - 第一期实现净利润)÷ 31,500.00万元 × 100%] × 第一步收购交易对价(77,000万元) - 第二期应补偿金额 = [(第二期承诺净利润 - 第二期实现净利润)÷ 第二期承诺净利润 × 100%] × 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
上市公司有权从第三期和/或第六期应付交易对价中扣除补偿金额;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在15日内以现金补足。
第一期补偿金额上限为第一步收购交易对价77,000万元;第二期补偿金额上限为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
第一步收购中,标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慧德合伙及自然人乙方应将第一次交割对应标的公司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履约担保。
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奖励 =(实现净利润总额 - 承诺净利润总额)× 85%,第一期奖励上限为交易对价总额(77,000万元)的20%(15,400万元),第二期奖励上限为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总额的20%。
承诺净利润总额 = 第一期31,500.00万元 + 第二期(暂按最低31,500.00万元)= 63,000.00万元
覆盖比例 = 63,000.00万元 ÷ 77,000.00万元 × 100% = 81.82%
覆盖比例点评:承诺净利润总额占第一步交易对价的比例为81.82%,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并购30%-60%的一般水平,表明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背书意愿。但需关注承诺期为六年,期限较长,且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尚未确定,第二期承诺净利润数额存在协商空间,实际覆盖比例可能调整。
第一步收购交易对价分两期支付: - 第一期(12,964.17万元):协议生效后支付,慧德合伙部分用于解除股权质押,自然人部分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二期(64,035.83万元):第一次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分四期支付(第三至第六期,各占20%),与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点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挂钩。
第一次交割先决条件包括:交易协议已生效;已取得各方及第三方所有必要同意、授权及批准;标的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无重大不利变化;各方陈述与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无违约情形;无法令禁止。
交易对方分为慧德合伙(A组)与自然人乙方(B组),两种安排差异如下: - 慧德合伙:第一期交易对价支付至共管账户,用于解除其持有的标的公司8,612,500股股份质押(质押给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贷款余额6,131.66万元) - 自然人乙方:第一期交易对价支付至各自共管账户,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类型变更后,自然人乙方需将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 第二步收购中,仅杨慧达、茂之百合伙及部分自然人继续持有剩余股权,慧德合伙、荣婕、杨慧明在第一步收购中已全部出售
| 项目 | 2024年交易前 | 2024年交易后(备考) | 变动比率 |
|---|---|---|---|
| 资产总额 | 230,998.39 | 385,179.37 | 66.75% |
| 负债总额 | 9,221.38 | 156,096.45 | 1,592.77% |
| 归母所有者权益 | 221,777.01 | 218,378.63 | -1.53% |
| 营业收入 | 28,794.20 | 70,640.33 | 145.33% |
| 净利润 | 8,223.17 | 16,714.93 | 103.27% |
| 归母净利润 | 8,223.17 | 14,167.45 | 72.2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50 | 72.29% |
| 项目 | 2025年1-2月交易前 | 2025年1-2月交易后(备考) | 变动比率 |
|---|---|---|---|
| 资产总额 | 231,798.37 | 368,122.92 | 58.81% |
| 归母净利润 | 1,904.37 | 3,078.93 | 61.6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1 | 61.68%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誉约57,967.43万元,占2025年2月末备考总资产的15.75%、归母净资产的26.19%,占2024年备考净利润的409.16%。商誉不作摊销处理,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各项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所涉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质押将在交割前解除),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有利于保持独立性;有利于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一行业(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研发协同:整合隆扬电子电磁屏蔽材料改性技术与德佑新材高分子涂层精密涂布工艺,共享磁控溅射、精密电镀等核心技术资源,加速开发兼具电磁屏蔽、粘接固定、导热绝缘功能的复合型材料。
供应链整合:标的公司可借助隆扬电子在越南、泰国的生产基地及全球化采购网络,降低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成本;隆扬电子可通过德佑新材的本地化产线,优化屏蔽材料复合工艺。
市场拓展:隆扬电子将联合德佑新材在新能源与消费电子头部客户的验证成果,推动电磁屏蔽材料向动力电池电磁防护组件、复合集流体界面处理等高端场景渗透,并通过标的公司成熟的胶粘解决方案渠道,加速复合铜箔在消费电子终端市场的商业化落地。
财务协同: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145.33%,归母净利润增长72.29%,基本每股收益由0.29元/股提升至0.50元/股,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以下为个人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次收购对应标的100%股权估值11.04亿元,以2024年归母净利润9,479.72万元计算,静态市盈率约11.65倍。评估增值率高达453.32%,核心假设是2024年刚实现的爆发式增长(收入+77%、净利润+223%)能够持续。标的公司业绩暴增主因是聚丙烯酸泡棉胶带国产替代在2024年集中放量,但该产品能否持续高增长存在不确定性:一方面苹果、京东方等大客户认证周期长,一旦导入后格局稳定;另一方面竞争对手跟进将导致毛利率承压(预测中毛利率已从2025年48.26%缓慢下行至47.06%)。评估预测期收入增长率6%-7%,远低于2024年的77%,说明评估机构自身也对高增速的持续性持保留态度。投资者应关注2025年全年实际业绩与预测值(37,544.58万元+2025年1-2月7,398.38万元≈45,000万元)的匹配度。
交易设计为“70%+30%”两步收购,第二步收购对价与第一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挂钩(PE倍数10.5倍)。这一安排看似保护上市公司,实则暗含博弈:若标的业绩超预期,第二步收购对价将水涨船高;若业绩不达预期,双方需“另行协商处理”,存在谈判破裂风险。更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步收购30%股权的价格公式包含“第二期承诺净利润÷3×10.5×30%”,10.5倍PE已高于第一步的11.65倍隐含估值,意味着剩余股权收购成本可能更高。此外,杨慧达等核心管理层在第一步仅出售部分股权,仍保留30%权益和经营管理权,这种“同船过渡”机制对整合期的稳定运营有利,但也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力提出挑战。
标的公司在2025年初进行23,600万元定向分红,直接导致净资产从41,730.96万元骤降至19,952.14万元,降幅52%。这一定向分红的实质是实控人及其持股平台归还历年占用的标的公司资金(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借款高达20,422.24万元)。虽然此举在交易前清理了资金占用问题,但也暴露了标的公司历史内控缺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备考归母净资产下降1.53%,且增加了并购后商誉(商誉=交易对价-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净资产越低商誉越高)。57,967.43万元商誉占备考净利润409%,后续减值风险不容忽视。上市公司需在整合完成后尽快建立健全内控体系,防止类似不规范行为再次发生。
隆扬电子主营电磁屏蔽材料,德佑新材主营复合功能性胶粘材料,同属消费电子材料赛道,客户群体(苹果供应链)和技术路线(精密涂布)有重叠。协同效应在理论上是成立的:电磁屏蔽+胶粘固定可打包提供综合解决方案,越南产能可协同布局。但需注意两者在产业链位置不同——隆扬电子以模切后的成品为主,德佑新材以卷材形式出货给模切厂,生产工艺和客户服务模式差异较大。真正实现“交叉销售”需要较长时间磨合。此外,德佑新材客户集中度虽不高,但终端高度依赖消费电子,与隆扬电子业务周期性趋同,并不能有效分散行业风险。
核心跟踪指标: - 2025年标的公司全年实际净利润与评估预测值(约7,800-8,000万元)的偏差率 - 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假设(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 第二步收购交易对价协商结果及其对上市公司资金压力的影响 - 整合后联合研发项目推进情况及协同订单落地金额
一句话总结: 以合理估值切入高增长国产替代赛道,但高商誉、内控瑕疵与两步收购博弈为后续整合埋下隐患,需持续跟踪业绩承诺兑现度。
| 字段 | 受控取值 | 原文依据 |
|---|---|---|
| 支付方式 | 全现金 | 重大事项提示“交易形式:现金收购”;交易对价支付安排中明确“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交易对价640,358,310.01元”均为现金 |
| 差异化定价-估值差异 | 否 | 所有交易对方均按36.67元/股定价(第一步收购交易对价770,000,000元÷21,000,000股),隐含100%估值均为110,000万元 |
| 差异化定价-支付方式差异 | 否 | 第六节“四、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显示所有交易对方均为现金支付,无股份或可转债等其他方式 |
| 差异化定价-支付时间差异 | 是 | 慧德合伙第一期交易对价于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共管账户用于解除质押;自然人乙方于公司类型变更及股权质押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各自共管账户用于缴税,支付时点不同 |
| 分期支付期数 | 6 | 第一步收购分两期(第一期+第二期),第二步收购分四期(第三至六期),共六期支付 |
| 是否业绩承诺 | 是 | 重大事项提示“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 |
| 承诺净利润覆盖比例 | 81.82% | 承诺净利润总额=第一期31,500万元+第二期(最低)31,500万元=63,000万元,覆盖比例=63,000÷77,000×100%=81.82% |
| 业绩承诺期限 | 6年 | 第六节“九、业绩承诺补偿”:“乙方对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2029年度、2030年度实现净利润分两期做出承诺” |
| 主要股东锁定期 | 不适用 | 本次交易为纯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无股份锁定期安排 |
| 收购比例 | 70% | 本次第一步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整体方案完成后收购100%股权 |
| 最终评估方法 | 收益法 | 第五节“一、标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情况”明确“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
| 评估增值率 | 453.32% | 第五节“一、标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情况”:“收益法下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19,952.14万元,评估价值110,400.00万元,评估增值90,447.86万元,增值率453.32%” |
|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 否 | 第一节“三、本次交易的性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第一节“三、本次交易的性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 是否跨行业收购 | 否 | 第四节“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第七节“四”均明确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均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属于同一行业 |
| 收购方行业 | 消费电子 | 已知信息:上市公司行业(申万)为消费电子;第二节“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屏蔽材料及部分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标的行业 | 功能性复合材料 | 已知信息:标的行业为功能性复合材料;第四节“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标的公司是一家从事复合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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