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 2026-09-02
问询概要 / 交易方案合规性
问题分类 · 81 个问题 · 41 笔交易

交易方案合规性

子类
01

沈阳机床 000410 → 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业、金属成形机床制造业 1 题 原文
Q1 第 4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方案合规性:通用沈机集团破产重整后股东信息披露、未决仲裁影响、未收购天津天锻剩余股权原因、通用机床公司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天津天锻股东人数合规性、少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未形成合意原因。

公司补充披露通用沈机集团除控股股东外31名股东信息,包括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说明仲裁案件为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不影响交易。未收购天津天锻剩余股权系少数股东未形成合意,无后续收购计划。通用机床公司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后发行对象不超200名。天津天锻股东人数符合规定。耀锻合伙、金锻合伙因内部决策机制无法形成有效合意。

02

*ST宝实 000595 → 电投新能源

新能源发电及储能 1 题 原文
Q一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方案中保留部分资产的合理性、整合管控措施、资金来源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回复:保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支付日常费用)、待抵扣进项税(无法结转)、桂林海威75%股权(盈利且前景好)、北京西轴销售45%股权和西北亚奥16%股权(清算中,转让困难)、柴油机土地(房地权属不合一,无法转让且能带来收益)。整合规划:电投新能源继续发展新能源业务,上市公司通过资产、财务、业务整合管控。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60%),预计年增利息约71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可覆盖本息,不会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意见。

03

泰达股份 000652 → 泰达能源

能源贸易 2 题 原文
Q七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过渡期损益由交易对手方承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公司回复:标的资产历史业绩波动,2024年净利润3387.52万元,2025年预计亏损5642.30万元。可比案例(法尔胜、*ST宝鹰等)中过渡期损益均归交易对方,符合市场惯例。本次交易为出售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不适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中关于购买资产的规定。安排系双方商业谈判结果,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交易作价。会计处理上,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仍纳入合并报表,持有期间投资收益与处置时投资收益相互抵减,对累计净利润无影响。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安排合理、会计处理合规。

Q十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与本次交易筹划的时间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及内幕交易。

公司回复:本次交易筹划始于2025年11月17日,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减持计划,3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9,383,500股(占总股本2%),减持均价3.92元/股。减持计划系基于战略安排,股份来源为集团划转,与交易无关。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函,声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并完成自查。上市公司已按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报备。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减持与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04

湖南发展 000722 → 铜湾水电、清水塘水电、筱溪水电、高滩水电

水力发电 1 题 原文
Q5 第 1 轮 配套融资合规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比例较高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协同效应和过渡期损益安排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补充说明:现金支付比例较高(45%)是基于交易双方商业谈判结果。交易对方电投公司母公司盈利能力弱、现金流偏弱,且未来有大量能源项目投资计划(至2030年规划装机970万千瓦,预计新增投资超320亿元,存在约23亿元资金缺口),现金对价有助于其回笼资金、支持后续投资。同时,较高现金支付可减少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发行,优化股权结构,避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协同效应方面,通过加强联合调度、提升电站运营能力可实现,上市公司将实施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的整合管控。过渡期损益安排合理,标的资产盈利时收益分配已在评估中考虑,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05

国风新材 000859 → 金张科技

功能膜材料 2 题 原文
Q7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回购条件触发情况、实控人补偿责任及差异化定价合理性。

公司回复:1)苏商创投等财务投资人享有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回购条款因金张科技未完成IPO触发,相关方已签署补充协议,截至回复日部分权利已解除。2)施克炜、孙建、陈晓东在交割前仍需对安庆同安、太湖海源承担补偿责任,但已约定交割后解除,不影响资产权属。3)施克炜个人资金实力充足,履约能力无问题,不会影响标的运营或业绩补偿。4)差异化定价因交易对方内部协商及特殊股东权利保障,估值差异合理。

Q8 第 3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特殊股东权利约定、差异化定价合理性及施克炜履约能力对标的资产权属和稳定性的影响。

回复详细说明了与苏商创投、安庆同安、太湖海源等财务投资人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包括回购权触发条件及解除情况;施克炜、孙建、陈晓东对苏商创投的补偿责任在交易后继续存在,但已解除对安庆同安、太湖海源的补偿责任;结合施克炜个人财务情况,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差异化定价系各方协商结果,具有合理性。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后发表了明确意见。

06

厦门港务 000905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水上运输业 1 题 原文
Q3 第 1 轮 配套融资合规

要求说明过渡期损益安排合规性、未收购全部股权原因、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国际港务注销程序影响。

过渡期损益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因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归属交易对方具有合理性。未收购全部股权系为优化股权结构,未来可能引入战略投资者。配套募资用于港口项目建设及补流,因上市公司分红比例虽高但符合行业惯例,且需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国际港务尚未注销不构成本次交易障碍,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07

佛塑科技 000973 →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储能 3 题 原文
Q七 第 2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问询交易对方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锁定合规性、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未决诉讼及股份支付。

102名交易对方中,17家无其他对外投资的主体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进行穿透锁定,其余40家有对外投资且成立时间早,不涉及穿透锁定。合伙企业存续期无法覆盖锁定期的问题已通过续期或承诺解决。未决诉讼与标的资产股权无关,不构成障碍。韩义龙等退出系因个人原因,无特殊安排。员工持股平台合规,股份支付按6元/股与公允价值12.5元/股差额确认,分摊合理。

Q八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分步交割可行性、历史股权变动估值差异及差异化定价公允性。

分步交割可行,参考九丰能源等案例,先由非董监高股东交割,再变更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后由董监高股东完成交割。历史股权变动价格6-17元/股,本次评估差异合理,因行业周期及产能释放。差异化定价中,业绩承诺方估值63.25亿元高于其他方45.72亿元,系补偿义务对价,具有公允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Q六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标的资产项目审批、产业政策合规性、超产能生产及反垄断审查进展。

标的公司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已取得必要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及节能审查,部分项目因扩产能无需单独节能审查。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故或行政处罚。超产能项目已整改或正在验收,无安全隐患。反垄断审查尚在进行中,预计无实质性障碍。

08

美年健康 002044 → 衡阳美年、宁德美年、烟台美年、烟台美年福田、武汉奥亚、三明美年、肥城美年、德州美年、连江美年、沂水美年、山东奥亚、郑州美健、花都美年、安徽美欣、淄博美年、吉林昌邑美年

健康体检 1 题 原文
Q一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必要性,包括品牌许可模式、收购标的选取、解决同业竞争、发行股份原因、商誉减值风险及历史整合效果。

公司回复:品牌许可方主要为控股或参股公司,通过《统一管理服务协议》管控,法律风险可控。本次收购旨在解决同业竞争、优化产业布局,选取标的基于战略布局和区域市场潜力。发行股份收购因避免现金流出、维持流动性。商誉减值风险已充分提示,备考新增商誉2.75亿元,占净资产3.15%。历史收购整合有效,多数标的实现业绩承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100%股权,加强管控和协同效应,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

09

纳思达 002180 → 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美国利盟)

打印成像和输出技术解决方案、打印管理服务 2 题 原文
Q1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关注太盟投资仲裁及潜在回购义务对本次交易价款安排的影响,以及交易完成后对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称,截至回函日,尚未与太盟投资、朔达投资就股权转让价款的具体安排展开协商。本次仲裁案件与本次交易属于彼此独立的事件,仲裁庭尚未对是否存在回购义务作出裁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此事项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仲裁应对,包括聘用专业律师团队,并将依法及时披露进展。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核查后认为,公司尚未与相关方就价款安排进行协商,仲裁与交易相互独立。

Q3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关注股权购买协议中托管调整资金和过渡期义务的具体构成,以及施乐公司的付款履约能力。

公司回复:托管调整资金金额为0.3亿美元,用于交割后根据实际调整金额进行多退少补。预估过渡期义务金额为0,无需预留。施乐公司付款能力方面,本次交易基准金额15亿美元中,售后回租负债和养老金义务缺口合计约2.83亿美元无需立即现金支出,实际需支付现金约12.17亿美元。施乐控股已安排再融资新增贷款3.73亿美元、发行优先担保第二留置权票据4亿美元、无担保票据3.5亿美元,合计11.23亿美元,且账面现金3.36亿美元,足以覆盖资金缺口。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施乐公司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10

友阿股份 002277 → 尚阳通

半导体功率器件 12 题 原文
Q45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标的资产与股东间特殊股东权利约定的具体条款、触发情况、解除情况,以及对股权清晰的影响。

标的公司与股东曾签署多轮增资协议,包含知情权、董事委派、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随同转让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股权调整权、优先认购权、同等优先权及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其中回购权条款约定若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IPO等情形,投资方有权要求南通华达微、蒋容、肖胜安按比例回购。截至回复日,所有特殊权利约定均已不可恢复地解除并确认自始无效,不存在正在履行的特殊权利约定,对标的公司股权清晰无不利影响。

Q60 第 1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交易对方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规定。

31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中,除子鼠咨询等6名仅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其余均有其他对外投资。所有交易对方设立及取得标的股权时间均早于停牌前6个月,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后上层权益持有人中的非自然人股东成立时间也早于停牌前6个月,且存在其他投资。

Q61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情况,是否符合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规定。

经穿透计算,本次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人数合计108人,未超过200人。计算中,已备案私募基金按1人计算,有限合伙企业穿透至自然人、国资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穿透计算。标的资产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的股东人数超200人情形,符合《证券法》规定。

Q6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中介机构核查交易对方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及股东人数是否超200人。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通过获取交易对方公司章程、调查表、访谈及天眼查查询,核查交易对方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设立时间、对外投资情况,确认其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同时获取标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并检索私募基金备案,确认穿透后最终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不适用超200人公司申报合规性审核。

Q66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

结合友阿控股融资履约保障比例及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股情况,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能够保持稳定。

Q46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标的资产与股东间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具体内容、生效条件、解除情况及对股权清晰的影响。

公司回复:历次增资协议中曾包含知情权、董事委派、重大事项决策、随同转让、反稀释、优先清算、股权调整、优先认购、同等优先权及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相关条款未实际执行,且已通过补充协议不可恢复地解除并确认自始无效。截至回复日,不存在正在履行的特殊权利约定,不会对股权清晰造成不利影响。

Q60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中介机构对交易方案合规性、整合能力、业绩奖励等事项的核查程序和结论。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通过查阅战略合作协议、整合方案、标的公司资料、可比公司年报、交易协议、评估报告等,访谈管理层和评估师,核查了上市公司跨行业整合能力、研发投入合理性、业绩奖励合规性。结论认为:上市公司具备整合能力,整合措施有效;研发投入维持有利于业绩改善,未设业绩承诺合理;业绩奖励安排合规,且已取消。

Q61 第 2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交易对方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规定。

公司披露了37名交易对方的设立时间、取得标的股权时间、主营业务及对外投资情况。31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中,除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扬州同创、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仅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其余均有其他投资。所有交易对方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设立时间均早于停牌前6个月,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相关主体已出具锁定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Q62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规定。

公司按《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对37名交易对方进行穿透计算,其中已备案私募基金按1人计,有限合伙企业穿透至自然人、国资或上市公司,最终穿透后股东人数合计108人,未超过200人。因此,标的公司不适用超200人审核指引,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Q63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中介机构对交易对方设立目的、股份锁定及股东人数穿透的核查程序和结论。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通过获取交易对方章程、调查表、访谈、天眼查查询、获取锁定承诺函等方式核查。结论认为:交易对方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相关锁定安排符合规定;标的公司穿透后股东人数108人,未超过200人,不适用超200人审核指引。

Q67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原因、定价及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

友阿控股为缓解资金压力,自2022年起尝试引入战略投资者,2024年12月与勤学堂投资签署协议转让5.01%股份,价格3.02元/股(为前收盘价90.15%),符合大宗交易规定,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协议转让与重组不互为前提,不存在抽屉协议,勤学堂投资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等无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各方已出具声明承诺。

Q68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原因、定价及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

友阿控股为缓解资金压力,自2022年起尝试引入战略投资者,2024年12月与勤学堂投资签署协议转让5.01%股份,价格3.02元/股(为前收盘价90.15%),符合大宗交易规定,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协议转让与重组不互为前提,不存在抽屉协议,勤学堂投资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等无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各方已出具声明承诺。

11

*ST宇顺 002289 → 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

数据中心 5 题 原文
Q101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及未实缴出资安排,是否影响股权变更登记。

标的公司章程记载的认缴出资期限分别为:申惠碧源2038年12月17日前,中恩云科技货币部分2047年1月9日、债权部分2030年5月30日前,中恩云信息2050年1月1日前。截至回复日,未实缴注册资本分别为申惠碧源6100万元、中恩云科技494.93万美元及新增762.447620万美元(已转增并约定交割前实缴)、中恩云信息1000万元。交易协议约定上市公司承担实缴义务,测算显示截至2031年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结余资金3.36亿元,标的公司2032年经营现金流净流入5.74亿元,可覆盖实缴资金。

Q10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交易对方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否影响股权登记变更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未限制股东转让已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不影响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交易双方已在协议中约定上市公司承担未实缴出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修订章程出资期限并完成实缴。

Q16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是否需要就本次交易出具同意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文件,以及无法出具的风险。

标的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法定需通知债权人的情形,但根据贷款合同约定需通知银行。若未获银行同意,银行可要求提前偿债,可能导致股权质押无法过户。上市公司已规划提前清偿贷款,包括与银行磋商、申请新增贷款置换(已获民生银行意向书)、控股股东承诺提供资金。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质押风险。

Q17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质押是否导致股权过户障碍、重大债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及控制权不确定性,是否符合重组办法规定。

标的公司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若银行未同意变更,标的公司将提前清偿贷款,质权人有义务配合解押,股权过户无法律障碍。上市公司测算并购贷款本息可被经营活动现金流覆盖,不会产生重大债务风险。交易后新增数据中心业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股份发行,实际控制人不变,不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控股股东已承诺提供资金支持。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

Q49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要求说明标的公司确定并聘请外部运维单位所履行的内部程序。

标的公司聘请金科云泰、金科基汇的程序为:各方确定合作意向,初步拟定协议,发起内部用印审批流程,经基汇资本投资部、法务部审批后签署协议。聘请睿源天成采用招投标方式,经基汇资本商务部、法务部审批,流程包括确认标段、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解答疑问、比较分析投标文件、综合评估后确认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

东方新能 002310 → 海城锐海, 电投瑞享

新能源发电 3 题 原文
Q三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要求披露摘牌事项进展、与重组是否互为前提、担保情况、债转股合理性及公允性。

公司披露摘牌事项已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摘牌价1,410万元低于评估值1,430万元,但重组与摘牌不互为前提,任一失败不影响另一交易。上市公司曾为海城锐海提供担保以解除股权质押,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监管规则,担保在交割前未解除但已获债权人同意。2024年债转股1,400万元系锐电投资债权转实收资本,转股价格按1元/注册资本,已履行决策程序,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或突击调节净资产。

Q二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要求披露通过合伙企业收购的控制安排、治理安排、两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协同效应及整合计划,并核查关联关系。

公司补充披露了新能企管中心的合伙协议核心条款: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出资99.99%),久盛涛瑞为GP(出资0.01%),重大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GP负责日常运营。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飞兴达间接持有GP 100%股权,确保控制权。交易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提名董事、审批重大决策等方式管控标的公司。两次交易(2025年3月收购与本次)因决策时间、规划背景独立,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协同效应体现在区域互补、电站类型多元、运营模式优化,并制定了业务、资产、人员整合计划。独立财务顾问穿透核查后认为不存在未披露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

Q六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要求说明仅收购电投瑞享80%股权原因、控制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回复:百瑞信托保留20%股权系看好项目长期收益,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安排(委派3/5董事)实现控制。剩余股权无后续收购计划,但百瑞信托享有共同出售权。电投瑞享购买百瑞信托理财产品系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定价公允,不存在资金归集或调节利润。标的公司与股东下属其他电力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交易后将规范关联交易。融资租赁协议中控股权变更需债权人同意,已取得部分同意,提前还款风险可控。过渡期保值增值以净资产为衡量标准。

13

维信诺 002387 →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器件制造 1 题 原文
Q6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对方增资背景、本次转让股权原因及交易对价确定依据。

公司回复:2018年增资系合肥市政府引进OLED项目,交易对方(芯屏基金等)为国资平台,投资协议无退出条款。本次转让因上市公司需扩大产能,交易对方有资金退出需求。交易对价基于2024年3月31日加期评估值1,490,631.36万元确定,较前次评估减值11.33%,经协商后作价。支付方式包括股份和现金,剩余股权无后续收购计划。

14

欧菲光 002456 → 欧菲微电子

光电领域,具体为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 1 题 原文
Q五 第 1 轮 配套融资合规

问询交易方案合规性,包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前次增资国资备案程序及未披露利益安排。

上市公司已取消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改为固定12个月,符合监管规定。前次增资因经办人员理解不足未及时办理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但已通过追溯评估完成备案和登记,南昌市国资委确认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各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回购、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承诺已出具。

15

新筑股份 002480 → 蜀道清洁能源

清洁能源 2 题 原文
Q1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本次交易方案,关注上市公司对蜀道清洁能源剩余40%股权是否有收购计划、保障独立性与防范利益输送措施、标的设立背景及股权变化原因、下属企业取得方式等。

上市公司未同步收购剩余40%股权,因存在重复证券化问题且资金不足(需37.36亿元,配套募资上限29.13亿元,缺口8.23亿元)。但存在后续收购计划,将择机启动。在完成收购前,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防范利益输送,涉及增资以评估为定价参考,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蜀道清洁能源设立背景为蜀道集团专业化整合清洁能源资产,2024年蜀道集团以铁能电力60%股权、铁投康巴70%股权及现金增资取得60%股权,四川路桥持股降至40%。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拟置出资产川发磁浮与上市公司共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其他应收款及往来款项、相关许可协议技术使用及担保等事项对交易及评估值的影响。

川发磁浮与新筑股份存续6项共同融资租赁,租赁设备为双方自有设备,实际使用人与所有权人一致。解决方案为置出资产交割前由蜀道轨交集团提前清偿或转移合同权利义务,截至回函日相关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横琴华通6,594,612.50元,蜀道融资租赁224,332,325.93元),资产权属清晰,对交易及评估值无影响。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等,金额小,对交易无影响。上市公司与拟置出资产存在资金拆借等往来款项,评估采用成本法以核实后债权余额确定,期后变动不影响评估作价。相关许可协议技术由川发磁浮继续使用,上市公司不再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6

东方精工 002611 → Fosber集团、Fosber亚洲和Tiruña亚洲

智能包装装备(瓦楞纸板生产线、瓦楞辊) 3 题 原文
Q一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出售Fosber集团等资产对财务指标、产业链协同、主营业务变化及资金用途的影响。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下降66.86%,净利润下降87.43%,但资产负债率从30.61%降至8.57%,每股净资产从4.23元增至8.18元,抗风险能力提升。出售原因系聚焦智能包装装备和水上动力设备业务,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新质生产力政策。其他智能包装装备业务的知识产权、客户资源等不受影响,公司仍具持续经营能力。交易价款将用于存量业务发展和新兴产业布局,已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

Q七 第 1 轮 跨境交易 / 外汇监管

要求说明本次交易尚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的具体要求、进展及是否存在其他未完成程序。

公司说明:截至回复日,本次交易已通过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外商直接投资审查(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和2月26日获批),以及波兰的反垄断审查(2026年2月4日获批)。此外,美国反垄断申报等待期已于2026年1月22日届满,澳大利亚、摩洛哥、沙特的反垄断审查均已通过。外汇管理方面,Fosber集团对价支付不涉及特别审批,Fosber亚洲和Tiruña亚洲的外汇登记手续将在交割后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跨境投资方面,境内标的公司需完成投资信息报送,上市公司需办理境外投资注销。除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外,无其他未完成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后发表了明确意见。

Q四 第 1 轮 跨境交易 / 外汇监管

要求说明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时间、比例、地点等安排,托管账户的开立地点、银行及管理权限,以及跨境支付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说明:交易对价在交割日一次性支付,Fosber集团对价电汇至东方精工(荷兰)账户,Fosber亚洲和Tiruña亚洲对价电汇至托管账户。托管账户开立于香港JPMorgan Chase银行,由上市公司单方出具《释放通知》后资金解付至其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该安排旨在保障交易安全,符合商业惯例。跨境支付方面,Fosber集团对价支付不涉及外汇管理手续,且已通过意大利和西班牙外商投资审查;Fosber亚洲和Tiruña亚洲对价支付需在外汇登记手续完成后解付,整体进度可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发表了明确意见。

17

浙江建投 002761 → 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

建筑工程施工 2 题 原文
Q一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国新建源基金增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会计处理合规性及本次交易收购必要性。

公司回复:增资交易背景为响应去杠杆政策,国新建源基金投资目的为获取股权收益;增资协议约定利润分配(基准股息率5%-6%)和退出安排(8%回购收益率),但国新建源基金享有董事提名权、股东会表决权等经营管理权利,实际参与决策,因此不构成明股实债;会计处理按权益工具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为收购少数股权,属于购买经营性资产,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除增资协议外无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收购系履行前期承诺,具有必要性。

Q八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承诺的原因,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是否包含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以及相关合规性。

公司回复: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承诺,因交易对方非控股股东,符合《重组办法》规定;资产基础法评估中部分资产(如房产、土地)采用了收益法或市场法,但整体评估结论仍以资产基础法为准;加期评估验证资产未减值,不调整交易作价;未设置补偿承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要求。

18

思创医惠 300078 → 医惠科技

智慧医疗 1 题 原文
Q26 第 1 轮 配套融资合规

说明在暂时补流资金未偿还时实施永久补流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计划在暂时补流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前(2025年6月6日)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再召开股东会审议永久补流议案。因此,不存在在暂时补流资金未偿还的情况下实施永久补流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深交所规则,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9

*ST佳沃 300268 → 佳沃臻诚

海产品(三文鱼养殖、加工、销售) 1 题 原文
Q4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说明为佳沃臻诚提供担保的最新进展及解除担保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截至回函日,上市公司为佳沃臻诚及其子公司提供5笔担保,合计约2.47亿美元,债权人为控股股东子公司QUAFOOD。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担保义务需在交割前解除。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当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解除协议,于交割前完成解除。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该安排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

赛微电子 300456 → Silex Microsystems AB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题 原文
Q二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要求说明瑞典Silex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以及公司保留第一大股东身份的原因和后续管理规划。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瑞典Silex 45.24%股份,但表决权未达半数,且未与其他股东签署控制协议;董事会8名成员中上市公司仅提名2名,无法主导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不满足控制条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保留第一大股东身份是为应对地缘政治风险,降低海外业务不确定性,同时持续享有标的公司增长收益。后续管理模式由控股转为参股,作为参股股东参与日常经营,通过分红和价值提升获取投资收益。

21

国林科技 300786 → 凯涟捷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认定是否准确,以及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是否处于上下游关系,是否符合重组审核规则。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经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顺酐生产,液化石油气加工余气为副产品。报告期内顺酐及副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50.48%、66.27%、72.02%,是主要收入来源,主营业务认定准确。上市公司乙醛酸业务以顺酐为主要原材料,标的公司处于其上游,本次交易属于上下游整合,符合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2

大叶股份 300879 → AL-KO Geräte GmbH

专用设备制造业(园林机械设备) 2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俄罗斯销售公司、乌克兰销售公司的剥离安排及进展,是否存在阻碍,是否对交割条件造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股权出售及转让协议》,剥离俄罗斯和乌克兰销售公司是交割条件,但若俄罗斯销售公司股份出售在签署后5个月内未完成,该条件可被双方放弃。目前,俄罗斯销售公司剥离已获股东会批准,并提交政府审批;乌克兰销售公司已完成授权公证,待签署正式协议。交易对方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推进剥离并承担相应责任,上市公司已披露剥离失败风险。剥离事项不存在实质性阻碍。

Q3 第 1 轮 跨境交易 / 外汇监管

审批或备案程序的具体要求及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外汇、税收、外商准入、地缘政治是否影响对价支付和盈余分配。

上市公司已取得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预计无实质性障碍。交易对方无需额外批准。外汇管理方面,资金出境和利润汇回均无实质性障碍;德国对股息征收26.375%预扣税,但可在中国抵免;德国外商准入无限制;地缘政治冲突对中德经贸合作影响有限。综上,对价支付和盈余分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影响交易目的实现。

23

嘉戎技术 301148 → 杭州蓝然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渗析设备) 2 题 原文
Q一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问询本次交易完成后控制权稳定性,包括原实控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影响控制权、厦门溥玉能否有效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安排及维护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上市公司回复: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来,三人从未在股东会、董事会投反对票。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溥玉持股31.49%,拟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取得控制权;如交易终止,上市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但公司已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对治理及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原实控人已承诺确保董事会、管理层稳定运作。

Q二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对方厦门溥玉停牌前6个月内投资标的资产并取得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增资款资金来源及实缴情况,以及交易对方穿透披露、锁定安排、差异化定价合理性等。

上市公司回复:厦门溥玉看好杭州蓝然长期发展,基于产业资源赋能和资金实力投资取得控制权,投资与本次交易各自独立,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增资款来源于合伙人实缴出资,已足额实缴。同时说明交易对方穿透披露情况、宁波博杉等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存续期覆盖锁定期、员工持股平台合规性,以及差异化定价系基于投资时点、成本及谈判结果,不存在利益输送。

24

科源制药 301281 → 宏济堂

中成药及健康产品制造 4 题 原文
Q一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包括实控人相关方与标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标的业绩及估值、整合管控安排、产业逻辑及协同效应。

披露了宏济堂与宁波东旸、广东银石、中企和润、上海梓献、嘉兴华斌、池州徽元、济南财投、国元创新等股东签署的对赌协议,含业绩承诺、回购权(年化10%-12%利息)、优先购买权等特殊权利条款,部分协议约定宏济堂作为回购义务主体。回复未完整论证交易必要性及协同效应,仅列示协议内容。

Q十 第 1 轮 借壳认定 / 类借壳

问询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取得标的资产权益情况,剔除后对控制权影响;高元坤方与济南市财政局方持股差距、质押冻结、财务及补偿义务对控制权稳定性影响,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停牌前六个月内力诺投资净转让357.35万股,力诺集团受让15万股(对价于董事会决议后支付),剔除后本次交易后高元坤方持股34.50%,济南金控下属企业持股31.64%,差距2.87%,控制权未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力诺投资质押上市公司27.09%股份为力诺集团贷款担保,主债权余额5.22亿元,存在一定质押风险,但已披露偿还计划。相关方拟通过保持持股比例差距、履行补偿义务的量化测算等措施保障控制权稳定。

Q十一 第 1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问询交易对方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锁定安排合规性;产权控制关系及穿透后股东人数是否超200人;存续期短于锁定期的应对措施;契约型基金清算期如何确保锁定期承诺履行。

经核查,38名交易对方均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部分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已进行穿透锁定。已按26号准则全面披露产权控制关系,穿透计算后总人数符合《证券法》不超过200人规定,标的资产符合股东超200人审核指引。针对池州徽元、新余人合厚信等存续期不足12个月的交易对方,已采取提前清算、份额转让或承诺不减持等措施确保锁定期履行。广东银石代持的契约型基金已进入清算期,将通过清算分配、承诺函等方式保障锁定期承诺。

Q十四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本次交易是否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以及审查进展、预计完成时间和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次交易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2025年7月18日提交申报,7月22日获委托上海市市监局审查,8月15日受理并公示至8月24日。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简易案件审查时间大幅缩短,预计不会对相关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通过审查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将在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及经营者集中审查完成后实施,对重组审核进程影响较小。

25

天元宠物 301335 → 淘通科技

电商服务、宠物食品销售 3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问询员工持股平台舟山乐淘和广州悠淘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后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合伙人任职、出资来源、入股估值差异合理性。

公司回复称两个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间早于本次交易,不属于专为交易设立,但基于谨慎性比照专为交易设立主体进行穿透锁定,所有最终持有人均已出具锁定期承诺函。舟山乐淘锁定期12个月,广州悠淘锁定期36个月,均与业绩承诺期匹配。合伙人任职及出资来源已披露,入股估值参考评估报告,差异主要系盈利能力提升、折现率下降等,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股份代持。

Q5 第 1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员工持股平台舟山乐淘和广州悠淘是否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其穿透锁定安排是否符合规定。

舟山乐淘和广州悠淘均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间早于本次交易,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但基于谨慎性,将其比照为专设主体进行穿透锁定:舟山乐淘合伙人(除张韧秋外)承诺12个月锁定期并分三年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解锁;广州悠淘合伙人承诺36个月锁定期,并在2027年审计报告出具及业绩补偿完成后一次性解锁。所有穿透后主体均已出具锁定承诺函,符合相关规定。

Q4 第 2 轮 锁定期 / 表决权安排

问询舟山乐淘和广州悠淘是否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穿透后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合伙人任职、出资来源、入股估值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

舟山乐淘(2022年12月设立)和广州悠淘(2017年6月设立)均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及取得股份时间均早于本次交易,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后相关主体锁定期符合规定。关于标的资产权属,历史股权代持已清理,2022年12月员工持股平台增资价格低于同期股权转让价格,差额已确认股份支付。复星开心购向创始股东提供借款并质押股份,已出具解除质押承诺。3处租赁房产未办理备案登记,但依据《民法典》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具有替代性,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6

北方长龙 301357 → 顺义科技

军事装备智能检测与健康管理系统 1 题 原文
Q4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标的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否影响其军工资质延续或需重新审批。

标的公司回复:本次交易已获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控制权变更仅涉及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调整,标的公司主体、业务、场所、人员等未变,且上市公司本身具备军工资质。对于军工保密资质,标的公司已提交书面申请,后续按审定事项变更,不影响延续。其他军工资质(如生产许可)只需提交报告或变更申请,无需重新申请。因此,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军工资质延续或重新申请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后确认。

27

隆扬电子 301389 → 德佑新材

功能性复合材料 2 题 原文
Q1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说明分两步收购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及第二步交易定价中预先设置10.5倍市盈率的合理性。

分两步收购的原因包括:绑定和激励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将剩余30%股权估值与第一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挂钩;优化资金支付安排,拉长支付周期至七年,减轻上市公司资金压力;控制商誉减值风险,第二步收购少数股权不再确认新商誉。第二步交易定价公式为“第二期业绩承诺数额÷3年×10.5倍×30%”,并参考届时的评估报告。预先设置10.5倍市盈率是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可比交易市盈率(10-12倍)及双方谈判确定,旨在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具有合理性。

Q9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要求说明标的公司股东慧德合伙股份质押的背景、解除障碍、交易安全保障措施及是否符合资产权属清晰规定。

慧德合伙为回购其他股东股权向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将所持标的公司861.25万股股份质押。浦发银行已书面同意本次交易,慧德合伙承诺在收到第一期交易对价后10个工作日内解除质押,且不存在其他障碍。交易通过共管账户限制资金使用、慧德合伙向上市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交易对方出具履约承诺等措施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后发表了肯定意见。

28

新铝时代 301613 → 宏联电子

消费电子精密电子零部件制造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差异化定价、支付方式、业绩承诺与超额奖励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公司回复:差异化定价基于交易对方投资时点、成本、是否参与业绩承诺、锁定期等因素,陈旺等7名交易对方(参与业绩承诺)对应估值13.38亿元,其余12名(不参与)对应估值10.24亿元,差异合理,无利益输送。支付方式差异化考虑流动性需求和锁定期安排。业绩承诺金额与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匹配(2026-2027年合计承诺26,500万元 vs 预测26,498.54万元)。超额业绩奖励不超过超额利润的60%且不超过交易作价20%,符合监管规定,会计处理作为职工薪酬,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各交易对方之间无未披露的回购或利益安排。

29

珠免集团 600185 → 格力房产

房地产开发 1 题 原文
Q1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安排中仅支付30%对价即进行资产交割的法律风险,以及付款周期两年的合理性及对手方履约能力。

公司回复:1)根据《公司法》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股权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即可行使股东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权利行使;且华发集团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律风险较低。2)丧失控制权时点判断:交割日当天调整股东名册后,投捷控股即取得控制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及33号关于控制权转移的实质要求,虽首付仅30%,但基于华发集团担保及明确支付计划,满足“实质重于形式”原则。3)付款周期两年合理,投捷控股由珠海市国资委实控,华发集团提供担保,具备履约能力,违约风险小。

30

闻泰科技 600745 → 昆明闻讯、黄石智通、昆明智通、深圳闻泰、香港闻泰(含印尼闻泰)的100%股权以及下属公司无锡闻泰、无锡闻讯、印度闻泰的业务资产包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 题 原文
Q一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说明前次及本次交易标的业务情况、交易时间节点,以及整体剥离产品集成业务而非部分处置的原因。

前次交易标的包括嘉兴永瑞、上海闻泰电子、上海闻泰信息,主要涉及研发和小家电、车载产品生产;本次交易标的包括昆明闻讯、黄石闻泰、昆明闻耀等,涉及A业务和非A业务的手机、平板、笔电生产。近半年来,公司进行了内部资产整合,如债权增资、资产转让等,为交易做准备。交易协商始于2024年12月6日,晚于实体清单影响扩大时点(2024年12月20日左右)。整体剥离而非部分处置,是因为实体清单导致客户流失、业务不可持续,且剥离全部产品集成业务有利于公司聚焦半导体战略。独立董事认为交易目的合理。

Q三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说明过渡期损益安排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昆明闻讯A业务2025年1-3月亏损由上市公司承担,4月后由交易对方承担;非A业务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其他标的ODM业务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各标的均处于亏损状态。过渡期损益安排基于谈判启动时间:非A业务谈判早(2024年12月),故自2025年1月起由对方承担;A业务谈判晚(2025年2月),故自4月起由对方承担。上市公司仅承担与交易无关的零星费用(约2138-2726万元),金额较小。前次交易同样约定过渡期亏损由对方承担。独立董事认为安排合理,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

31

南京化纤 600889 → 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置出资产债务转移、担保解除、资产交割程序及国资审批进展。

公司披露:截至2025年8月31日,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需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中,已取得同意函或已清账的占97.40%,剩余695.62万元(占2.60%)未取得同意,主要为历史应付股利、施工费等。上市公司已登报公告,新工集团将按协议承担清偿义务。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尚未解除,因主债务未到期,但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已出具同意函,将在交易获证监会注册后配合办理转移手续,新工集团将承担担保责任。置出资产交割需履行债权人通知、担保转移等程序,不存在实质障碍。本次交易及资产评估结果已履行国资审批程序,评估结论经新工集团备案通过。

32

广西广电 600936 → 交科集团

智慧交通、数智工程、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新材料及机电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1 题 原文
Q3 第 1 轮 借壳认定 / 类借壳

问询2023年无偿划转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整体性调整,及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2023年无偿划转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落实国企改革和“全国一网”政策的整体性调整,已获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和国资委说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均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未发生变更,且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为资产置换,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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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 601127 → 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业(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2 题 原文
Q7 第 3 轮 配套融资合规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与资产规模不匹配的背景,重组前股东增资偿还银团贷款的原因,以及发行定价合理性。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与总资产125.79亿元、净资产75.97亿元不匹配,系股东实际出资77亿元,大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重组前股东增资用于偿还31.73亿元银团贷款,原因包括:保证资产顺利交割(控制权变更触发提前还款)、降低上市公司偿债压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89%以上)、交易双方商业协商结果。增资背景为两江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投资规模110亿元;增资款来源为国资股东自有资金;交易各方与银团贷款方无利益安排;发行定价为基准日前120日均价80%,已反映合理价值。

Q8 第 3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包括董事会改组规划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结构。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重组后改组董事会、管理层的规划或约定。张兴海通过小康控股(持股26.53%)及渝安工业(持股4.38%)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0.90%股份,为实际控制人。交易完成后,张兴海控制比例降至28.57%,仍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持股20.04%,已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其他股东持股分散,无单独或合计超5%股东。交易对方重庆产业母基金等合计持股7.53%,已确认无谋求控制权计划。因此控制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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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血净 603014 →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C制造业 - 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跨境交易 / 外汇监管

问询交易方案:是否构成分拆上市、港股程序、2025年6月和8月股权变动定价公允性、业绩承诺可实现性、全发股支付原因及股权结构影响。

公司回复:本次交易不构成香港联交所PN15规则下的分拆上市,已获联交所书面确认,并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港股程序。2025年6月股权转让系同控下持股主体变更,以60亿估值定价;8月增资系员工股权激励,定价26.47亿,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代持。业绩承诺基于行业政策支持、竞争格局领先、市场空间增长等具有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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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发股份 603268 → 恒力重工

船舶及高端装备制造 3 题 原文
Q1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必要性:恒力集团2018年取得控制权后对上市公司主业规划,当前置入船舶业务的商业逻辑;标的偿债能力及对上市公司财务影响;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应对措施。

恒力集团2018年入主后支持上市公司'陶瓷+教育'双主业,2021年受'双减'政策影响退出教育业务,陶瓷业务持续亏损,2023年筹划收购电池业务未果。当前置入恒力重工船舶业务,因标的2023年已盈利、2024年净利润3.01亿元,船舶行业景气上行,且同一控制便于整合,具有商业逻辑。恒力重工流动比率等低于同行但经营现金流良好,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由97.29%降至78.62%,每股收益由-0.49元增至0.14元,改善财务状况。上市公司2024年收入1.81亿元、扣非净利润-6,104.85万元、归母净资产1,489.92万元,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已制定应对措施。

Q13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置出资产债务转移进展、未获债权人同意债务的处理安排,以及上市公司与中坤投资的约定能否达到债务转移实质效果、是否仍有偿债风险及对评估作价的影响。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取得同意函债务占81.74%,未取得占18.26%(其中已偿还9.21%,未偿还9.05%)。未获同意债务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预收货款等,上市公司将继续催告,中坤投资及恒力集团已承诺清偿,约定中坤投资先行支付、上市公司代偿后可追讨,恒力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从法律角度,约定对债权人无约束力但双方有效;从执行角度,措施明确可达到实质效果,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偿债风险,不影响评估作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均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Q2 第 2 轮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方案与整合管控:置出资产不纳入非经营性负债的原因;定价基准日选择60日均价的合理性;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与规范运作、交易后整合管控安排;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违规处分情况是否影响重组。

非经营性负债涉及金融机构,同意函审批流程长,为推进重组不纳入置出资产,但交易对价相应增加44,523.11万元,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定价基准日前60日均价12.70元/股,波动率小于20日和120日均价,定价公允。标的公司拥有90名平均从业超20年的管理团队,报告期内依法经营、无行政处罚。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调整董事会和管理层,委派财务总监,保持治理框架并完善内控。上市公司及多名董事高管曾因信披违规被监管警示,但已整改,不构成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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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 603271 → 奥科宁克秦皇岛、奥科宁克昆山

铝压延行业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保留昆山标的5%股权的商业实质与目的,是否存在监管风险及经济损失风险,以及未来行权税费是否显失公平。

保留5%股权的商业实质为延后过户,目的是与奥科宁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维持客户稳定。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享有该5%股权的表决权、收益权等全部股东权益,出售方不再享有。该安排不违反外商投资法等规定,监管风险较小。未来行权时,若税务机关不认可出售方已就100%股权缴税,买方可能额外承担税费约407.14万元(印花税4.17万元+所得税402.97万元),但出售方有可税前抵扣亏损,实际税负可能极低。条款系双方商业谈判结果,不存在显失公平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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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 603958 → 苏州郎克斯

精密金属结构件制造 1 题 原文
Q3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要求披露前次交易方案多次调整背景、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前次业绩承诺履行情况、本次无业绩承诺的原因及中小投资者保护安排。

前次交易因发行股份方案推进不及预期,且交易对方基于税务筹划希望调整支付方式,最终改为现金收购以尽快取得控制权。前次交易对方为周泽臣、王永富、黄永强及苏州晔煜,其入股背景和资金来源已披露。两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前次业绩承诺正常履行。本次交易未购买苏州辰瓴光学系因商业谈判未果。本次无业绩承诺系标的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权,且交易作价基于评估,对中小投资者保护通过充分信息披露、独立评估等安排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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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 603991 → 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AAMI)、滁州智合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景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智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广泰半导体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半导体引线框架制造 3 题 原文
Q二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问询交易对方北京智路退出背景、嘉兴景曜和滁州智元控制权、马江涛短期入股退出原因,以及各主体间关联关系。

北京智路为专业股权投资机构,退出因内部投资策略调整,与实际控制人王强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仅存在共同投资(如烟台海颂、嘉兴景柯)。嘉兴景曜和滁州智元由先进半导体控制,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马江涛短期入股退出因个人资金需求,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陈永阳、厚熙宸浩等入股基于对AAMI前景看好,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与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安排。减值补偿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要求。

Q十五 第 1 轮 跨境交易 / 外汇监管

问询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ODI)合规性、审批进展及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合规性。

本次交易涉及向境外投资,目标公司AAMI所在地及行业均不属于敏感范围,需履行发改、商务部门的备案程序及银行外汇登记。截至回复日,已向国家发改委和深圳市商务局提交申请,预计办理无实质障碍。交易对方ASMPT Holding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条件,包括依法设立、资产不低于5000万美元、近3年无重大处罚等;本次交易不涉及负面清单限制领域,后续将在股份发行后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合规性障碍较小。

Q四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问询交易完成后王强能否继续控制上市公司,是否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交易完成后,不论是否考虑配套融资,王强控制主体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均高于ASMPT Holding,且相差5%以上。ASMPT Holding已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锁定期安排不影响王强控制地位。王强能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成员选任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控制权认定条件。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认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规避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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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杰 688115 → 科凯电子

军工电子、高可靠微电路模块制造 1 题 原文
Q三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问询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标的公司控制权判断及整合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茂林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控制权,交易对方承诺不谋求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思林杰持有标的公司71%股份,可在股东会层面控制标的公司;董事会中思林杰提名的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可施加重大影响。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标的公司相关方提名2名董事,但不享有特殊权利,不影响周茂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上市公司具备整合所需的人员、技术和管理资源,已制定具体整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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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 688621 → 朗研生命

医药制造业、高端化学药品制剂及原料药制造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一致行动 / 控制权认定

交易对方一致行动关系披露完整性、要约收购义务及限售安排合规性。

交易对方中利虔、康彦龙与朗颐投资因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睿盈投资等6方受王文刚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凯泰民德与凯泰睿德受杭州凯泰资本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嘉兴迦得与青岛繸子受同一基金管理人控制构成一致行动;易简鼎虹等3方受广东易简投资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吉林敖东等4方因广发证券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上述一致行动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限售安排符合规定。武汉开投国有产权备案尚在办理中,交易对方穿透后合计未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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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 836149 → 中新旭德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开发 1 题 原文
Q2 第 1 轮 其他方案合规

关注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及交易必要性。

模拟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资产下滑,主要因对标的公司EPC收入抵消、存货电站未完全销售及电价政策调整导致减值。交易必要性在于:深化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链布局,稳固与中新绿能的业务合作,避免因固德威退出影响业务持续性。本次收购属于补链强链的优质未盈利资产,标的公司期后已签署57MW电站转售合同,金额6878.52万元,自持电站年发电收入约2000万元,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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