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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68 · 5 个问题 · 1 轮

*ST绿康 问询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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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轮问询

2025-09-24 5 题 原文
Q一 标的资产质量 主营业务与盈利模式

三家标的公司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绿康玉山收益法预测收入增长合理性,以及仅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合规性。

三家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2024年末已计提减值,减值测试采用重置成本法,参数合理,计提充分。绿康玉山收益法预测2025-2029年收入从27,692.60万元增至96,924.11万元,基于光伏行业长期增长趋势、公司产能释放及客户拓展,但2024年行业产能过剩导致亏损,预测合理性存疑。绿康海宁和绿康新能仅用资产基础法,因收益法参数难以可靠预测(绿康海宁已停产,绿康新能已停业),符合《重组办法》规定,评估公允。

Q三 标的资产质量 其他资产质量

2023年投资建设绿康海宁和绿康新能的原因、决策审慎性,以及短期内出售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绿康海宁和绿康新能,基于光伏行业高景气度和公司转型需求,绿康海宁建设40条生产线,绿康新能从事原材料采购。但2024年行业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跌,绿康海宁试生产后停产,绿康新能停业。投资决策基于当时市场研判,但行业变化超预期。短期内出售系为剥离亏损资产,聚焦主业,减少亏损。累计投资金额(绿康海宁约2.88亿元,绿康新能约0.06亿元)已形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出售价格基于评估值,具有合理性。

Q二 估值合理性 估值溢价与净资产对比

2023年收购绿康玉山评估增值较高的原因,增资决策合理性,以及短期内出售股权的价格差异。

2023年收购绿康玉山时,光伏行业景气度高,公司看好POE胶膜前景,收益法评估增值较高(9,570万元),基于当时市场需求和公司技术优势。收购后行业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跌,导致业绩变脸。2023年6月和2024年12月增资(合计22,000万元)用于产能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但经营未达预期。本次出售价格0元,因标的净资产为负,评估值-1,874.41万元,与前期收购价格差异大,主要因行业下行和公司亏损,交易价格公允。

Q五 标的资产质量 资产权属与瑕疵

要求说明绿康玉山和绿康海宁未办妥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办证进展、法律障碍,以及对估值的影响。

绿康玉山1处仓库(4,837.40㎡)和绿康海宁6处建筑物(合计4,197.49㎡)未办妥产权证,原因为新建辅助仓库和车间主体工程质量已验收,正在办理规划验收及住建、消防验收,预计2025年10月底取得权属证书。公司已履行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审批,后续审批不存在法律障碍,不会对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评估采用收益法,已考虑未办证情况,但若实际测绘面积与申报面积存在差异,将影响评估结果;评估未考虑办证费用。交易对方饶信新能已书面确认知悉并认可该瑕疵。

Q四 关联交易公允性 定价依据与公允性

要求说明饶信新能对标的公司提供6.3亿元无息借款的出资人、资金来源、履约能力,以及借款是否足够偿还债务、是否存在追偿风险。

饶信新能注册资本1亿元,由上海康怡、长鑫贰号、义睿投资、皓赢投资实缴;另提供无息借款52,798.65万元,合计6.3亿元。借款专用于承接置出资产,资金存放于共管账户,需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等条件后方可到账。截至2025年8月17日,三家标的公司借款本息余额67,207.67万元,其中涉及担保部分46,547.89万元未解除。6.3亿元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但饶信新能股东承诺继续提供资金支持;标的公司无法偿还时,饶信新能及出资人无权向上市公司追偿,上市公司出售后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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