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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68 · 13 个问题 · 1 轮

松发股份 问询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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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第 2 轮问询

2025-04-09 13 题 原文
Q1 交易方案合规性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必要性:恒力集团2018年取得控制权后对上市公司主业规划,当前置入船舶业务的商业逻辑;标的偿债能力及对上市公司财务影响;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应对措施。

恒力集团2018年入主后支持上市公司'陶瓷+教育'双主业,2021年受'双减'政策影响退出教育业务,陶瓷业务持续亏损,2023年筹划收购电池业务未果。当前置入恒力重工船舶业务,因标的2023年已盈利、2024年净利润3.01亿元,船舶行业景气上行,且同一控制便于整合,具有商业逻辑。恒力重工流动比率等低于同行但经营现金流良好,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由97.29%降至78.62%,每股收益由-0.49元增至0.14元,改善财务状况。上市公司2024年收入1.81亿元、扣非净利润-6,104.85万元、归母净资产1,489.92万元,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已制定应对措施。

Q10 标的资产质量 客户 / 供应商集中度

问询供应商及成本,关注上海宝称采购规模与其注册资本、员工人数匹配性,船用发动机业务恢复及外采影响,材料采购模式调整,关联能源采购公允性,成本费用归集准确性。

回复称上海宝称为钢材贸易商,注册资本1000万元、参保5人,但贸易模式无需垫资,员工少合理,采购规模与资质匹配;船用发动机业务2024年3月恢复,2025年上半年全部投产,投产后基本无需外采,外采导致毛利率下降约1.2个百分点;短期内不调整材料采购模式,因锁定价格可避免反弹风险,未来通过自供发动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关联能源采购价格公允,占比小;成本费用归集准确,料工费构成与生产阶段匹配。

Q11 财务核查与披露 存货 / 跌价准备

问询存货和合同资产,关注合同金额、履约进度、收入确认与合同资产匹配性,合同资产结算周期及减值计提,2024年原材料大幅上升原因,Samsung船用钢制结构体时点法收入确认合规性。

回复称合同资产与履约进度、收款进度匹配,8.2万吨散货船和油轮差异小,18.1万吨散货船差异因一艘船开工晚收款早所致;合同资产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建造周期,质保金6个月,不存在长期未结算;减值政策合理,质保金按账龄计提,建造期间合同资产因客户信用未恶化不计提,与同行一致;2024年原材料上升因新开工25艘船,主要为船用板材等;Samsung船用钢制结构体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Q12 关联交易公允性 定价依据与公允性

问询关联交易,关注销售给中国信达两艘船舶的价格公允性及是否恒力海运委托采购,恒力海运租赁必要性及租金公允性,关联贸易业务持续性,业绩承诺期关联销售占比,关联采购合理性及对独立性的影响。

回复称两艘船舶销售价格略低于市场价,因载重吨处于下限,价格公允,实际并非恒力海运委托采购,而是中国信达购船后租赁给恒力海运,符合行业惯例;恒力海运主营恒力石化体系内运输,拥有10艘自有船,租赁两艘船用于煤炭运输,因运力紧张、融资租赁可锁定成本,具有必要性;租赁期8年,内含报酬率与5年期LPR一致,租金公允;两艘船投运后高负荷运转;关联贸易业务为压力容器销售,未来将减少;业绩承诺期关联销售占比将下降,标的公司独立运营能力增强;关联采购占比小,未来不会持续扩大,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Q13 交易方案合规性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置出资产债务转移进展、未获债权人同意债务的处理安排,以及上市公司与中坤投资的约定能否达到债务转移实质效果、是否仍有偿债风险及对评估作价的影响。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取得同意函债务占81.74%,未取得占18.26%(其中已偿还9.21%,未偿还9.05%)。未获同意债务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预收货款等,上市公司将继续催告,中坤投资及恒力集团已承诺清偿,约定中坤投资先行支付、上市公司代偿后可追讨,恒力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从法律角度,约定对债权人无约束力但双方有效;从执行角度,措施明确可达到实质效果,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偿债风险,不影响评估作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均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Q2 交易方案合规性 其他方案合规

问询交易方案与整合管控:置出资产不纳入非经营性负债的原因;定价基准日选择60日均价的合理性;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与规范运作、交易后整合管控安排;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违规处分情况是否影响重组。

非经营性负债涉及金融机构,同意函审批流程长,为推进重组不纳入置出资产,但交易对价相应增加44,523.11万元,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定价基准日前60日均价12.70元/股,波动率小于20日和120日均价,定价公允。标的公司拥有90名平均从业超20年的管理团队,报告期内依法经营、无行政处罚。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调整董事会和管理层,委派财务总监,保持治理框架并完善内控。上市公司及多名董事高管曾因信披违规被监管警示,但已整改,不构成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Q3 标的资产质量 其他资产质量

问询置出陶瓷业务是否为全部业务、主要客户供应商关联关系及交易公允性、长期亏损原因及减值合理性、评估增值明细及未记录专利商标评估合理性。

公司回复称截至评估基准日陶瓷业务为全部业务,2022年以来已清理教育业务。主要客户供应商均聚焦陶瓷业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公允。公司列示了2022-2024年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合作起始时间及股权结构,均无关联关系。关于长期亏损,公司结合行业变化、价格、毛利率及费用波动和同行业对比分析原因,并说明各年计提存货跌价、无形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的金额及合理性。评估增值方面,公司披露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土地使用权及未记录专利商标的评估方法、参数及增值原因,并说明已充分识别正在申请的商标。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Q4 募集配套资金 募投项目可行性

问询募投项目背景、新增产能及消化措施、资金缺口测算、投资构成合理性、技术及团队储备、偿还债务计划及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

公司回复称募投项目响应国家支持船舶行业升级政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船舶行业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恒力重工通过建设堆场、联合车间等陆域分段装备生产设施,优化生产工序、厂区布局,提高自动化水平,提升船坞/台使用效率,不新增船舶建设产能。公司详细说明了资金缺口测算过程、投资构成依据、技术及研发团队储备情况,以及LNG气体运输船等绿色高端船舶的研发计划。关于偿还债务,公司披露了标的公司及子公司金融机构债务的具体情况和偿还计划,以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偿还债务规模的测算过程,认为募集资金金额合理。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Q5 标的资产质量 核心技术 / 研发 / 知识产权

问询造船行业景气上行判断依据、上行周期持续时间、船舶更新替换空间、标的公司竞争优劣势、使用MAN授权技术原因及影响、授权收费模式及对盈利影响。

公司回复称造船行业具有周期性,本轮周期已于2023年开启,受船舶更换、经济复苏、环保政策趋严和地缘冲突等多重因素驱动,上行周期约20年,目前处于早期阶段。全球船舶产能已大幅出清,供不应求趋势将持续多年,三大主力船型需求持续上涨。恒力重工具备船用发动机自主生产能力,但使用MAN授权技术系为满足客户需求和行业标准,相关授权技术并非核心,公司已具备自主研发能力。MAN授权为非独家授权,收费模式为按发动机台数或功率收取许可费,预计对毛利率影响有限。公司对比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认为具备稳定业务模式和行业代表性。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Q6 估值合理性 评估方法选择与差异

问询标的公司估值指标与可比公司对比、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差异原因及选取合理性、子公司情况、拍卖资产投入、主要增值项目评估参数及合理性、市场法评估资产情况。

公司回复称恒力重工市净率2.57倍、市盈率26.60倍、市销率1.46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交易定价合理。资产基础法评估值800,639.44万元,收益法评估值972,411.73万元,差异主要因收益法包含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客户资源等无形价值,而资产基础法仅反映重置成本。选取资产基础法系因其参数可靠、结果客观,且造船行业周期性导致收益预测不确定性较大,与同行业类似交易保持一致。公司披露了10家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及与13家拍卖公司资产的对应关系,恒力造船为主要子公司。自获取拍卖资产以来,公司列示了新增投入资金、资产及偿还债务情况。恒力造船主要增值项目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公司披露了评估方法、参数及增值合理性。其他9家子公司增值情况亦已列表披露。对于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公司说明了具体情况及可比性,并说明是否设置业绩补偿安排。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Q7 业绩承诺与补偿 业绩承诺可实现性

问询在手订单情况、订单与行业需求匹配性、关联方订单依赖、2024年10-12月业绩完成情况,以验证收入预测可实现性。

公司回复称截至2025年1月15日,恒力重工已签约订单(含附选择权)109艘,金额100.44亿美元,另有准备签约或多轮报价阶段订单47艘,金额36.70亿美元。在手订单以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为主,客户多为全球知名航运公司,与行业需求及订单增速一致,订单快速增长合理。关联方订单占比较低,预测期不存在收入依赖关联方的情况。公司披露了2024年10-12月收入及净利润完成情况,与预测基本相符。在手订单对2025-2027年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覆盖率达116.53%,收入可实现性较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Q8 业绩承诺与补偿 业绩承诺可实现性

问询恒力重工净利润预测及业绩承诺,关注毛利率预测可靠性、期间费用率低于报告期及可比公司的原因、研发费用低水平下如何维持竞争力、净利润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回复称报告期内已交付船舶中仅首制船HN2003因生产管理效率低、设备利用率不足而亏损,在手订单不存在亏损合同;已交付船舶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与中船防务散货船毛利率接近,处于可比公司范围内;毛利率波动受外部因素影响,内部生产已稳定,龙门起重机利用率70%-75%,交付均提前;期间费用率预测低于报告期及可比公司,主要因规模效应、管理效率提升及研发投入聚焦核心领域;研发费用率虽低但通过顶尖团队和自主发动机生产维持竞争力;净利润增长与收入增长匹配,因毛利率提升和费用率下降。

Q9 信息披露充分性 关键合同条款披露

问询客户集中度及收入确认,关注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单一客户依赖风险、Samsung订单背景及收入确认、船舶设计与制造是否拆分履约义务、履约进度确认依据、造船合同执行情况。

回复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2023年及2024年不存在单一客户销售超50%或严重依赖;在手订单客户为国内外知名船东,MSC集团订单占比44.40%,但不存在单一客户超50%;Samsung订单为船用钢制结构体,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船舶设计与制造不拆分履约义务,因设计为制造的必要组成部分;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依据预算成本和实际发生成本确认,内外部进度确认依据充分;报告期造船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合同资产与履约进度、收款进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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